沒過多久,張大力騎著粉紅色的小電摩回來了。
辦公桌上此時放著李芳的屍檢報告。
李芳,性別女,21歲,陽明大學大四學生。
經法醫鑑定:死者喉部充塞嘔吐物,肺部無溺液,判斷死者為窒息死亡後,被人投入湖中。
死者手臂可見多處針孔,血液中毒品濃度較高。
死者胸腹多處骨折,骨裂,肝膽內有淤血,面板可見多處新舊外傷疤痕。
死者曾被多次侵犯。
根據死者面板水腫程度判斷,拋屍時間為10天前。
唐小舞趴在辦公桌上哭的稀里嘩啦,張大力雙眼赤紅,像是一隻受傷,發狂的狼,他的拳頭攥的緊緊的,有血滴不停的從拳頭裡滲出,滴落。
吳峰則皺著眉頭,一根接一根抽著煙。
屍檢報告寫的很明白,李芳生前,遭受了長時間的囚禁,虐待,侵犯,為有效控制李芳,兇手持續給李芳注射毒品。
喉部的嘔吐物多半是由於毒品注射過量,引起了嘔吐反應。
吳峰當了十年的刑警,從沒有遇到過這麼喪心病狂的兇手。
兇手給他上了一課,徹底重新整理了他的三觀,他從沒想過,人性的惡,竟然能達到這種令人髮指的程度。
以前看影視劇裡,卷宗裡的變態殺手,沒有這麼切身的體會,如今真實的案子擺在自己面前,吳峰感到自己的血都冷了下來。
良久之後,吳峰掐滅了菸頭,對張大力說道:“看監控影片,早點找出兇手,李芳才能瞑目。”
張大力身體僵硬,遲遲沒有反應,像個毫無生氣的死人。
“幹活。”
吳峰一腳踹過去,將張大力踹倒在地,他的眼睛才有了一絲活人的氣息。
他從地上爬起來,從兜裡摸出一隻隨身碟,插在唐小舞粉紅色的筆記本上。
“你們兩個一起看,就看今天發現屍體之後的影片,兇手特徵:男,一人或多人,注意兇手的行為特點,兇手是特地趕往拋屍現場的,表情或是慌張,或是冷漠,與路過的路人的行為特點會明顯不同。”
吳峰的語氣中帶著嚴厲。
這個時候唐小舞和張大力過度悲傷,兩個人都麻木了,如果吳峰不嚴厲一點,兩個人都沒有辦法從悲傷的情緒中振作起來。
兩個人像是僵硬的木偶一樣,開始工作,悲傷讓他們更加專注。
他們的眼睛一眨不眨盯著電腦螢幕,生怕錯過每一幀影片。
一個小時後,終於有了收穫。
就在警方撤離拋屍現場,吳峰還沒到達的這段時間,兩個十七八歲的少年出現在了影片當中,他們徑直來到警方佈置的隔離帶邊緣,神色慌張,左顧右盼,時不時交頭接耳說上幾句,還互相推搡了幾把,似乎在互相抱怨。
僅僅停留了五分鐘之後,二人就匆匆離開了拋屍現場。
二人身上的衣服都是一身名牌,攝像頭拍下了二人的臉部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