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罪:
1. 無辜惱害殺戮常人者雷誅不赦。
2. 心性不正、惡毒之極、修邪法者雷誅不赦。
3. 化為半人形或人形jian淫常人者雷誅不赦。
4. 偷盜常人精氣煉丹以至常人死傷者雷誅不赦。
5. 依仗法術惑亂天象興風作浪者雷誅不赦。
6. 盤踞鄉里作禍村寨無辜散災者雷誅不赦。
十八輕罪:
1.信口雌黃誹謗聖賢者折損道行。
2.假借先聖疑惑常人者折損道行。
3.為貪口腹無故殺生者折損道行。
4.空無因緣降災常人者折損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滅道行。
6.擅自擾鬧佛道殿堂者護法廢道。
……
我一路看下去,後面還有諸如為報私仇的,破壞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壞人倫的,幫惡人斂財的,任意附體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屬於十八輕罪。
但這最低的也都是折損道行,嚴重的道行全毀,不過這還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條重罪,任意哪一條都是雷誅不赦,也就是直接誅殺,形神俱滅。
至於後面的三十六條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則屬於更詳細的一些規定,若犯,未必折損道行,但對修行不利。
大抵內容,就是規定仙家要戒殺、戒嗔、戒貪、禮敬聖賢,為佛道護法,不許常居煙火之地,不得妨礙常人生活,應以修道正果濟世利人為先,名利放於其後。
還有,不得隨便顯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煩惱。
除此之外,還規定了哪些情況下,仙家可以出手懲戒、施加手段,還有哪些人可以收為香童,哪些人不可以強收。
可以說,仙家的規矩是非常嚴格,並且很講道理的。
我不由明白了,為什麼蟒天花沒有經常出來和我溝通,也沒有干涉我的生活,而是讓我自己好好修行,原來身為仙家,和凡人和香童之間的規矩還這麼多。
我本來還想繼續看下去,但看到這裡就已經頭昏腦漲,眉心也一陣陣的作痛,趕忙放下,屏息靜氣,盤膝而坐,過了好一陣子才慢慢緩過來。
看來,這本書不能一蹴而就的看完,更不能囫圇吞棗,我還是留著慢慢看吧。
又過了一會,我閒著沒事,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師父說賺錢太多不好,那我索性就把上官富的那筆錢轉給家裡,正好家裡的房子也該修了,如果我爸他們要是不想修,就拿著那筆錢在縣裡買套房,做個小生意,剩下的錢,也足夠他們安享晚年了。
想到這裡,我便去了一趟銀行,打算把那一百萬一分不留,全都寄回家裡。
但我萬萬沒想到,這筆錢果然給我惹出了禍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