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並不是百守城本地人,是因為怕打仗所以北上逃難來的,有點家資,入城之後買了一棟屋子住了進去。
雖然是聽說過百守城之人人人向善,但這扛不住心裡懸啊,自己身上的款子可是好大一筆錢,藏著吧總覺得會丟。
他日思夜想,最終決定.埋起來!
那一筆銀子,被他分成幾份,埋在了自家院子裡,甚至為了讓人不知道這裡有銀子,甚至還豎了幾塊牌子,其中有一塊寫著——此地無銀三百兩。
但是這筆錢被偷了,他第二天起來看的時候,那塊有三百兩銀子的地方,泥土被挖空,牌子被丟棄,反而立了個新牌子——隔壁王二不曾偷。
“那不就是王二偷的嗎?”蘇有根說道。
“沒有啊,那牌子上寫著王二不曾偷啊,他要偷他寫什麼啊”富人撓了撓頭。
蘇有根:“……”
“王二呢?”他問道。
“不知道啊,在家吧?”富人又說道。
蘇有根嘆了口氣,對一排的兵丁道:“把人帶過來,順道查查他家有沒有銀子。”
一群兵丁直接從大堂出去,奔向了那王二家中,他們去的時候,正好看見王二在自家後院挖坑準備埋銀子,人贓並獲,一併抓過來了。
等看到銀子的時候,富人臉上明顯浮現震驚之色。
事實證明,人富不富,和智商似乎沒什麼關係。
敗不敗家才和智商有關。
雖然那個叫王二的死不承認,但是也不重要了,那銀子上面有記號,和那富人所帶之銀兩如出一轍,連工藝都一樣,而這個王二是城中平民,以前普德在的時候,也是靠著混吃混喝從不求福報,現在什麼都要錢了,他又沒錢,正好鄰居來了一位富人,比心生奸計,偷了錢財。
為了不被發現,他不僅只偷了最小的埋藏地點,而且還貼心的立了一塊牌子。
“識字啊?識字幹什麼不好,咱們官府現在正缺人呢。”
蘇有根搖了搖頭,將木頭一拍,道:“大老爺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者刑,盜竊者罪。你盜竊,並且數額巨大,嗯.”
他看向左一之,後面話講不下去了。
大老爺就說了這個,具體怎麼處罰也沒有說,殺人者容易,處死就行了。
但是這刑罰與罪罰,卻沒個量刑標準。
左一之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南平國也沒這方面的標準,大家都是自備武器,習練拳腳,遇到那些個劫道的,不是被殺掉,就是被反殺,沒有其他選項。
氣氛,一下子陷入了沉默。
蘇有根一咬牙,望向大堂外眾人,道:“此乃我第一次升堂,無有經驗,考量不足。此人有罪,可罪不至死,所以還請諸位給個商議,以後做城中法,此法由百姓商議,那就以後與百姓共約!”
左一之眼睛一亮,不禁點頭。
好主意!
大堂外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身形有些晃動。
怎麼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