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歲月模糊,依稀記得大概在三十年前。
某地。
熱鬧繁華的街市上,有人招搖過市,也有人艱難度日。
人聲鼎沸的喧囂,縱有笙歌歸院落,燈火下樓臺,亦然千辛萬苦都嚐遍,不知何處是歸甘。
人來人往,熙熙攘攘。衣著破爛的小乞兒無處不在,絲毫不惹人眼。所以他在街頭巷弄穿梭,既是過街鼠,又如喪家犬,換取一陣陣冷眼。
不過他衣著尚算整潔,灰麻仍舊完整,沒有如一般乞兒長久夜宿街頭而將衣物磨破成烏黑布條。
此時,他側身閃躲,悄悄靠近一家豬肉鋪子。
幼小,且靈巧,他自以為無人發覺他的到來。
然而這樣一隻惹人厭的小老鼠,既然靠近了米缸,那些經驗熟稔的老貓怎會不留足警惕。
屠夫用斬骨刀重重劈開一段腿骨,這是示威,他並不想和這隻小老鼠打交道。髒了他的好肉,還惹得一身騷氣。
可是這隻老鼠並沒有被這一刀的威勢嚇退,無人關注的那雙眸子裡,有著如同凝結出實質的渴望。
他就這樣靜靜的躲著,屠夫的店家選了個好位置,大戶人家的僕役既不會輕功,亦無御劍法門,慷著主子的慨,十分樂意少走幾步,來這家肉鋪採辦。所以上午還未過完,攤位上的豬肉,已所剩無多。
老鼠開始急躁,膽怯而焦慮,他知道,屠戶每次都會留一些挑剩的邊角料,回家做肉湯。他多希望自己也是屠戶家的孩子,就算只是些沾著葷腥的湯水,他也甘之如飴。
可他只是個落魄書生家的獨子,他的父親四體不勤五穀不分,讀了一輩子的聖賢書,兼濟不了天下,也養不活三口之家。沒有田產的落魄人家,僅靠母親偶然得之的短工家補,終究難以為繼。
更何況,年僅三十的父親,還有一朝及第的夙願。母親是多麼賢惠的女子,一家人餓肚子,也要為父親購置文房四寶,聖賢高作。
七歲稚子,骨瘦嶙峋,飢腸轆轆。
他總是自己出來找吃的,可是又非真正無依無靠的乞丐。朝廷昏聵,民間勢力與制度倒是比法紀更加嚴明,這座城市乞討覓食的地界已被瓜分乾淨。在一次差點被人打斷脊骨,住家療傷百日後,他終於知道,他連要飯的資格都沒有。
所以此時,他選擇偷。這是他第一次出手,但是他已經密謀了很久,甚至在家中多次演練,每次在爹爹眼皮子底下,將那些聖賢書偷入自己的小布包,爹爹從未察覺。
“一定可以的。”他為自己暗暗打氣,案板上還有一塊膘花大肥肉,和爹爹最厚那本書差不多大小,只要自己眼疾手快,一定不會被發現。
他最喜歡吃肥肉,這一輩子,只吃過一次肥肉。肥肉不像瘦肉,還要用油,沾粉,否則過火即柴。肥肉最美好的地方,就在於直接放在鍋裡,就會滋滋冒油,什麼都不用加,煎一會兒,香味就出來了。
腦中幻想著白玉般潤澤的肥肉下鍋的畫面,彷彿真有芳香入喉,“咕咚”一聲,老鼠竟嚥了一口口水。
“不好,他會不會聽見了!”小老鼠急忙轉身躲到牆後,一顆心砰砰直跳。他不能被發現,不是怕捱打,是怕沒肉吃。
如果偷不到那塊肉,孃親……恐怕活不過今日。
前日他才知道,家裡並沒有足夠三人苟延殘喘的米粥,每日的那碗稀粥,孃親總是說一人一碗。其實,只有兩碗,孃親喝的那碗,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