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上綠樹成蔭,一條小河自山上蜿蜒而下,流水叮咚,奏起一曲大自然的旋律,鳥兒輕盈地穿梭,唱著歡快的歌兒從這邊飛向那邊,蝴蝶落在一朵潔白的花上,吸飲著花蜜開心地扇動著翅膀。
常平走到小溪邊蹲下洗了洗手,捧起一捧水大口地喝了起來,一條小泥鰍受到驚嚇鑽進了石頭下面。
常平起身甩了下手上的水,舉目看著遠方,已經在大山裡跑了四天了,兇手的下落一點兒也沒有。兩座山峰後面是一座更高的山峰,山頭還有積雪,他決定爬上那座最高的山峰看看,即使找不到兇手,也能從最高的山峰上看得很遠,看見很多地方。
常平覺得內心很平靜,之前的戾氣不見了,這不是好事情,因為不是消失了,而是隱藏起來了,一旦爆發就像火山噴發一樣,會傷到附近的一切。
他像一個旅人一般,欣賞著一草一木一花,聆聽著蟲兒和鳥兒的鳴叫,看著一隻小兔子從草叢裡蹦了出來,飛快地跑向遠方。
兔子?剛剛跑過去的是一隻兔子?我好像兩天沒有吃東西了,我這是要餓死自己嗎?我怎麼會放跑那隻兔子?腦海裡不由出現了黃油油的烤肉,散發著誘人的香氣。常平吞嚥了下口水,朝著兔子消失的方向追了上去。
常平去而復返,手裡拎著一隻兔子,心情很是愉悅,所以情不自禁地唱起了歌:“唱山歌唻,這邊唱唻那邊合,那邊合。”後面咋唱來著?湊,忘了。“唱山歌唻...”,常平又唱了出來,這次唱的更大聲,大山裡都出現了迴音。奶奶地,我原來唱歌這麼好聽,如果去參加一檔選秀節目,一定能衝進前三,這嗓子,這聲音,嘖嘖嘖。
常平哼著小曲,利索地把兔子撥了皮,洗乾淨,從包裡掏出調料,均勻地灑在兔肉上,然後點著火把兔子架在了火上。可惜呀,那麼可愛的一隻兔子,就變成這份模樣了。兔兔那麼可愛怎麼可以吃兔兔呢?因為我餓啊!
一隻兔子下肚發現更餓了,看著飛過的鳥兒都是燒雞的模樣。舔了舔嘴吹,嘬了嘬手指起身看了眼周圍,沒有兔子了,倒是有老鼠,對那種動物實在沒什麼胃口。如果採兩個野果有好啊!
裝了一壺水再次踏上了尋找兇手的路,看著離著近,走起來就不是那麼回事兒了,火辣的太陽曬得頭皮疼,於是用草編了一頂帽子戴在了頭上,綠呀,綠得閃閃發光!
站在山峰上看著遠處的山峰,大概有七八公里的樣子,喝了口水下了山峰往另一個山峰走去。
嗯?有煙?難道有人?常平覺得應該去看看,沒準兒是驢友呢,這樣也能聊上一會兒,如果有美女的話就更完美了。呸,自己都是有老婆的人,怎麼就想這些有的沒的?
常平沒打算隱藏,所以光明正大的走了過去。咦,怎麼沒人說話?應該走是累了,都不想說話了吧?繼續往前走,繞過一顆顆樹,踩倒一片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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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看著不遠處的煙火停下了腳步,不是驢友,只是一個人。一個白白胖胖,穿著白色練功夫、同樣是光頭的老人。
老人看著常平愣了一下,然後笑著說道:“這荒山野嶺的遇到一個人真的不容易,年輕人相見即為相識,正好我老人家一個人寂寞,可否過來一坐?”老人笑起來很和善,慈眉善目中透著一股子大氣,明明語氣很委婉但又感覺有那麼一點兒不容置疑。
常平微微一笑走了過去:“相逢不如偶遇,既然老人家相邀,我怎麼能拒絕呢!”山上怎麼會有這樣一個老人?他在這裡做什麼?看樣子也不是練武之人,不會是過來找靈感的吧?
老人看著常平哈哈大笑:“好極!好極!沒想到在這大山之中還能遇到小哥這麼有趣的人!早知如此,我就應該早點兒從家出來,親近一下自然,結交一些忘年好友!”
常平盤腿坐在老人對面,抱拳笑道:“謝老人家抬舉!老人家一個人進這深山,如若碰到野獸甚是危險,家裡人不擔心嗎?”老人身旁放了一個揹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裝著什麼東西。
老人拍著身旁的揹包:“我帶了防身之物!兒女公務忙,雖然擔憂卻顧不上我這老人,撒個小慌就掏出來了!”老人自得又自嘲地笑了起來。
常平也跟著笑,好久沒回家裡了,等這次案子結束該回家看看老爸老媽了!收回思緒微笑看著老人:“老人家來這山裡多久了?還是早些回去,晚上並不太平!”
老人翻著烤肉:“今天才出來,也沒打算在山裡過夜,轉轉就回去,如果晚上兒女發現不在家,下次就該禁足了!”老人拽下一條兔腿遞給了常平:“來嚐嚐我的手藝,年輕人家裡窮,這個也不常吃,每次烤,兒女吃的連骨頭都不剩,現在物質條件好了,兒女也不愛吃了,只是偶爾才換換口味!”
常平伸手接過了兔腿:“謝謝老人家,我今天有口福了!”說著咬了口兔肉,外酥裡內,滿口留香,雖然調料放的很多,但是仍保留了兔肉的原味。
老人也拽下了一塊兒兔頭,咬了一大口:“可惜我不是好酒之人,不然定跟小哥豪飲三碗!”說著大笑了起來。
常平又咬了一口兔肉:“在這荒山之中能吃到如此美味也是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