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多,一輛房車停在了DT市福源花園小區的門口,從車上走下來一男一女和一條狗。
房門開啟,入眼一種陰暗的感覺,房子裡好久沒住人了,現場除了屍體其它的東西還保留在案發現場,鮮紅的血液已經變成了暗黑色,盤子裡的食物已經失去了水分發了黴長了毛。
笨笨乖乖地跟在常平身旁沒有亂跑,李超男站在另一側看著餐桌皺起了秀眉。
“資料上沒有一點線索,現在屍體也沒有了,這個案子怎麼破?”
常平笑著看了李超男一眼:“如果有線索的話就不會給咱們了!”說完之後再次開啟了手機,把所有資料仔細地看了一遍。屍檢報告很明細,女子的切割傷口是從左剌向了右邊,所以右邊的傷口要比左邊的傷口深而且大,男子脖子就一個傷口,匕首直接切斷了氣管和動脈,刀傷在右邊。
常平收起手機看著餐桌腦海中出現了一個畫面,女子和男子正在吃飯,隨後兩個人因為一件事情發生了口角,男子憤怒地失去了理智,用早就準備好的匕首割開了女子的脖子,隨後坐在椅子上看著女子倒在餐桌上然後用匕首刺進了自己的脖子。
不對,不是這樣的,現場根本沒有打鬥痕跡,如果女子見到男子拿出了刀一定會反抗或者逃跑的,根本不可能會坐在椅子上老老實實地讓男子殺了。於是腦海中再次出現了另一個畫面,女子做出一件事情讓他非常生氣,趁著女子不注意的時候一把抓住女子的頭髮割開了女子的咽喉,等女子斷氣之後又用匕首殺死了自己。
還是不對,如果是男子殺害了女子,女子被割喉以後一定會用雙手捂住自己的脖子,但是屍檢報告上根本就沒寫女子雙手沾滿了鮮血或是有捆綁的痕跡,而且圖片上女子雙手也是乾淨的。
當時男子一手抓著女子的頭髮另一隻手拿著匕首根本就沒辦法抓住她的雙手,那麼女子手上怎麼會是乾淨的呢?這根本就不合乎常理!再來說男子自殺,匕首上只有男子自己的指紋,從傷口和傷口上的位置來看也沒問題,正因為一點兒問題沒有才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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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男圍著餐桌轉了一圈,仔細地看著案發現場留下的所有物品。她站在女子所坐過的椅子後面幻想著自己就是那個被殺的女子,在自己猝不及防的情況下突然被割喉,自己一臉不可置信和驚恐,不由自主地伸手捂住自己的喉嚨,或許這樣能堵住被割開的口子,但是鮮血依舊往外噴湧,血滴噴濺到餐桌上、飯菜上、地板上,最後只能不甘的失去呼吸。睜開眼睛回想著資料的照片,女子雙手一點兒血漬都沒有,這是不科學的,一個普通人哪疼肯定會捂哪揉哪,噴出那麼多的鮮血雙手不可能沒有血,怎麼樣都會沾上一些。
身前都是血,那麼雙手肯定在身後。說明女子在被殺前雙手是背在身後的,應該說是被束縛在了身後。如果不想讓女子的手腕上留下抓痕或者勒痕只要抓住女子的衣袖就可以,是了,照片上的女人的確穿了一個長袖,那麼這就能說的通了。
常平看著李超男:“老婆,你想到了什麼?”
李超男看著常平回道:“這不是自殺而是謀殺!”
常平微微一笑:“何以見得?”
李超男把自己所推測的說了出來,常平聽後也分享了自己的想法。
李超男打量著房間:“現在只要找到男子不是自殺的就能證明這是謀殺案而不是自殺案!”
常平點頭:“的確是,那我們分頭行動!”說完走向了客廳。李超男進了臥室。
客廳內擺設很簡單,一組沙發一個茶几,對面是電視櫃。常平走到電視櫃前蹲下開啟了抽屜,裡面放了一些亂七八糟的小東西。翻找了一下沒有什麼特別的東西又開啟了第二個抽屜,這個抽屜裡放的都是藥,感冒藥、消炎藥、胃藥、創可貼等,都是一些常用藥,說明這家人身體還是比較健康的。開啟第三天抽屜,裡面放著一個相簿,把相簿拿出來翻看起來,第一頁是一張婚紗照,兩個人相擁的站在了一起,開心的笑容裡包含著幸福。繼續往後翻,全是婚紗照,這本相簿應該是被害人結婚時拍的婚紗專輯,很快一本相簿翻完,在最後一頁的封皮上粘著一張光碟,沒想到在這個科技發達的時代還用這種老物件。把光碟取下來,打量了下房間走向了書房,如果那裡有電腦的話就能播放。
書房裡還真有一臺電腦,坐在椅子上直接開啟了電腦,等啟動後按下了DVD鍵把光碟放了進去。
影片中是一隊長長的婚車,這應該是接新娘時候錄的,接連好幾個婚車的畫面之後新郎下了車,手裡捧著一把玫瑰,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走進了樓門,新郎和朋友說說笑笑的上了樓。常平從影片裡看到了樓層,新娘住在三樓,伴娘們看到新郎上來立即關上了門。
新郎站在門口把手裡的鮮花換了個手,敲響了門:“老婆,我來娶你啦,開門!”
常平看到這裡眼睛一亮,他認為他已經找到了男子不是自殺的證據.....
(新的案情開始了,正是開始追蹤兇手!求個推薦票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