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三十多萬字,按照這樣算下來應該是千字數十接近於千字一百這樣一個價格,與陽城日報簽下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優先刊登權在價格上是相差無幾的。
反正只要簡體繁體版權在自己手上就可以了,至於電子版權,說真的蘇釋晨倒還真不在乎,本來蘇釋晨也沒打算用《第一次親密接觸》與《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在網路之上賺錢。
其實新星部落格站長這樣開先例的用三萬元的代價簽下網路連載權,也是迫不得已的,要知道自從**出來之後部落格已經不像前些年那般的紅火了,雖然新星公司並沒有放棄部落格,但明顯資源已經偏向了**,為了給**部門造勢請來了無數娛樂明星作**認證,而他們部落格部門,只有靠一些評論家與一些二三流的小說家撐場子。
其實這也是必然,部落格一寫就好像一篇作文,並不是每一個明星的文化水平都非常的高的,都可以寫出質量的文章,還有一點並不是每個明星都有時間或者是精力寫下一篇一篇的部落格。
而**就不一樣了,隨便寫下一句話,可以是心情不好發的牢騷,也可以是一句感嘆,更加可以直接傳一張照片,總之一句話人人都可以玩,而且方便快捷。
**逐漸壯大,而部落格卻逐漸衰弱,站長雖然著急,但也無力。
不過自從【天恩的部落格】建立,用部落格連載《第一次親密接觸》,部落格人數就急劇攀登,甚至在《第一次親密接觸》完結的時候,部落格的訪問流量竟然與**持平了。
緊接著又是《和空姐同居的日子》釋出,人氣更加是緩緩的攀升,這彷彿為站長開啟了一條康莊大道。
不過這人氣僅僅是鏡花水月,就好像前面所說在部落格之上發表小說僅僅是自願,並沒有工資獎金之類的,萬一這天恩將小說移走,或者是轉發到別的小說網站,這鏡花水月的人氣就會消散,要知道周人氣榜蘇釋晨一直佔據首位,而且將後面九個的人氣總合起來,都還超不過【天恩的部落格】,實力就是如此的變態。因此站長要做的就是將人氣鞏固,於是乎網路連載權就這樣出來了。
蘇釋晨也很愉快的簽下了,卡中又多了三萬塊,而《凡人修真傳》均訂已經突破三萬了,高訂五萬。不過事實上《凡人修真傳》如果釋出到奇點、數字網、iq書城訂閱還會更高一些,起碼均訂會達到四萬,增漲三分之一,而高訂極有可能突破八萬。
不過這個成績比起前世地球要好不少,蘇釋晨記得前世地球《凡人修真傳》的均訂兩萬左右,高訂三萬,看來這世界正版意識強烈,以及網路文學的發達對於作品的訂閱是非常有幫助的。
可以說龍雲小說網現在對於蘇釋晨是極其的重視,不然也不可能推薦不斷,主頁封推更是上了三四次。而且他的編輯還直接是網站主編。
可是想想龍雲小說網會對他如此的重視也是可以理解的,這個場景就好像當年以一己之力撐起整個網站的jj一樣,而他現在也是以一己之力撐起了整個龍雲小說網。
要知道現在網站百分之七十的流量都是衝著蘇釋晨所寫的《凡人修真傳》,要知道龍雲小說網的作者雖然不如三大站那麼多,但是數百個還是有的,一個人的流量超過數百人總合的兩倍還不止,這就是實力的象徵,可以說他現在的能力已經與jj不相伯仲了。
前世jj經歷了八連冠,而他也有《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第一次親密接觸》的附加。
現在龍雲小說網的每日訪問量已經只遜色於三大站了,成為了流量第四的小說網站,而且當領航科技發力的時候,流量更是一度超越了三站。
蘇釋晨有充足的信心釋出《鬥破蒼穹》,到時候《凡人修真傳》與《鬥破蒼穹》雙劍合璧,老鳥、菜鳥,男女老少通殺,流量會更加的高,超過三站可能有一些問題,不過與之持平卻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PS:再次感謝【我們的守護】同學的校對,另外小貓想說一說關於鬥破的事情,有很多人說把鬥破放在簡介之中與其他書相比是一種侮辱。
事實上我想糾正一點,與其說鬥破比不上其他的書,還不如說網文比不上其餘的題材。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推理小說的巔峰,而其餘的作品都可以成為各自領域之中的巔峰。
而鬥破,雖然被黑出了翔,但卻是網文商業小說的巔峰,這個沒有人否認吧,鬥破小白,鬥破狗血,這些是的確的,但就是因為這些情節才成為了小白菜鳥的最愛。
還有讀者考慮,作者寫了鬥破,就成不了大文豪,而且還會被抓住這一點黑,畢竟風格完全不一樣。
這點小貓有考慮到,而是主角現在到了小站,流量不夠的情況下,才會寫出鬥破吸引人氣,說道吸引人氣,什麼網路小說可以與鬥破媲美?
另外求一下推薦,推薦資料有點慘了。沒收藏的也收藏了吧,謝謝各位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