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讓他後悔過來的!”
然後,王劍還湊到了歡歡的面前,要親她一口,可是歡歡卻拼命頑抗,把腦袋甩到了一邊,被王劍打了一巴掌:
“你也要做賤人?”
歡歡懇求的說道:
“能不能把裡面那個女孩子。送醫院,她這樣,也許下半輩子都不能走路了,也許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了,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對她,現在送醫院也許還有機會搶救一下,還能讓她重新站起來!”
王劍淡淡的笑道:
“我可以送她去醫院,但條件是,你必須順從我!你同意嗎?”
歡歡咬破了嘴唇,全是血,但是她還是不同意,她要嫁給一個愛她的白馬王子,而不是把自己交給王劍這樣的惡魔。
她搖頭,拼命的搖頭。
王志超罵道:
“臭女人,劍哥。你何必經過她的同意,你就直接把她帶出去好了!”
王劍說道:
“看到她這樣的美女,我不忍心,她能順從,那自然再好不過了。”
王志超問道:
“那另外一個呢,另外一個給我嗎。”
他指了指妮妮,王劍一隻手抓住了他,搖頭道:
“那也不行。”
王志超沒辦法,他只是個小弟,完全沒有王劍這層身份和地位,王劍說全要,他就算是不爽,也不敢放半個屁。
就在這個時候,歡歡的手機響了,王劍看了一眼,原來是林文給她回訊息了,說他已經到了。
王劍咧嘴笑了笑說:
“你的哥哥到了啊。”
然後王劍,很不屑的給林文發了包廂的門牌號,方便林文找過來。
林文收到門牌號288後,立馬就趕往了288號包廂。推開門的時候,他直接開口說道:
“放了我妹妹歡歡,要多少錢,你們自己開口好了!還有她的同伴,我也要一起帶走!”
林文馬上就看到了歡歡,癱軟在沙發上,而在她旁邊的,是一個同樣癱軟如泥的妮妮。
然後他就看到了王劍、王志超、跪著的狒狒,以及地上的血跡,他愣住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因為他不認識王劍、王志超,也沒見過他們,雖然鬥過好幾次,但是,還真的不認識。
但王劍王志超看過林文的照片,狒狒更是見到過他,狒狒直接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