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改錯字……起晚了,不好意思。
自從我不當演員,改頭換面好好做人開始,我後媽看我就越發的不順眼,我看她吧,是既希望我在眼前,有事兒她能用得動我,但是她本人呢,又不太想每天都能看見我。
我後媽這人就是很自私,有點沒良心,但算不上作惡多端。我肯這麼忍她,當然全是看在我爸和我弟的面子,話說我爸真的很愛我後媽,我也不知道這個女人為啥有這本事。
當年我爸身體還健康,後媽還肯和他睡一個房間的時候,有次我爸有點感冒咳嗽,我後媽嫌他睡不好總翻身,把自己也折騰感冒了。有天我聽見外面有人咳嗽,發現我爸從屋裡出來,自己去睡了沙發。
我跟藍恬聊過這事兒,藍恬說:“你親媽真是沒這福氣。”
我知道我爸是愛後媽的,所以出於感情方面,我並不希望他們會離婚,因為不想我親爹心裡難受。
不當演員了,我確實活得沒以前風光了,之前每次從外地回來的時候,多多少少會給家裡的人帶點禮物。現在我一直髮不出工資,不張口管家裡要錢就不錯了。後媽這話有點鄙視我的意思,但事實如此,我也不說啥了。
我坐到沙發上不搭腔,後媽也是有眼色的人,說完“公道話”又回屋裡去了。
沈頌就坐到沙發對面來,可憐巴巴地說:“優優,我有陣子沒見到你了,你能不能別一看見我就跟看見喪門星似得,我又不是存心想得罪你。”
我沒個好臉地說:“沒說你是喪門星,我也沒有不高興。”頓了下,我說:“沈頌,我求你了行不行,你喜歡我什麼,我改還不行?你就別總往我們家跑了。”
他說啥,他說:“我喜歡你是我自己的事情,你改也沒用。”
扶額望天,人說感情是盲目而堅決的,果然沒錯。我不知道該拿沈頌怎麼辦才好,起初他追我的時候,我不喜歡,會覺得他不要臉他這是騷擾,但他追得如此堅持不懈,反倒有的時候讓我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瞎了眼看不出他的好。
可我沒心情去發現他的好,我對他不來電。
沈頌看了看我後媽房間的方向,故意壓低聲音說:“我知道你後媽這個人……你們關係不太好。這樣吧優優,我打算今年就買房,你說我是在買在市裡還是就買在咱們這縣城?”
我說:“你要買房跟你媽商量去,別來問我。”
他說:“我這不是徵求你的意見麼,房子買了也不是我一個人住。”
我說:“喲,怎麼著,你這意思是,你花錢買房,還打算寫我的名字唄?”
他略略猶豫,說:“你要是想這樣,我跟我媽商量商量。”
“行了行了吧你,我不稀罕!”
沈頌哪裡好我不知道,但有一點我特不喜歡,我覺得沈頌這個人很小氣。雖然我沒有花別人錢的愛好,但我就是見不得人小氣,見不得一個人一邊窮裝大方,一邊把花錢肉疼的模樣寫在臉上。
我把沈頌攆走了,但是他給我爸送來的東西,死活不願帶走。他這一天天的,成天逼我欠他人情,就欺負我這人臉皮薄,想著欠人家人情,我就不好意思太囂張,招惹上沈頌,我很無奈的。
第二天去上班,我坐公交跑到那家馬桶店去找我的電動車,然後沒找到。
我去店裡問過,他們說第二天開門,還見著有呢,後來沒了,以為被車主騎走了呢。得了,我這電動車是讓小偷拐跑了。
我恨恨地回了公司,覺得自己怎麼這麼倒黴,找黎華要個帳,把賴以為生的交通工具給要沒了。心眼一小,我就把這筆賬記在了黎華頭上。
要是以前,我可能會找他抱怨兩句,可想想黎華現在可能還在發愁二百萬的事,我這點破事兒,也不好意思嚷嚷了。
跑業務,沒有交通工具,幹起來得多艱難。我親媽家太遠,我就只能天天跑到後媽家去住。
然後每天晚上都過得不大開心。
我去找老闆要工資,我知道他是真沒錢,窮得都加不起油了。現在是我們整個公司都跟著窮,那天老闆借錢加油,一個公司的人錢包裡的錢加起來,都沒超過兩百塊。
但該要錢我也得要啊。
我說我電動車沒了,我啥也幹不了了,老闆咬咬牙,打電話找人送了一千塊錢過來,就差聲淚俱下地跟我告白了,他說:“優優啊,真不是想拖你們工資,印刷廠那邊催著我的帳,你們也催著,我也在催著別人的帳。你都看著的。”
我們老闆唯一的好處就是,沒有派頭,也是個年輕人。前段時間老婆又剛生完孩子,我也不想太逼他。
拿了這一千塊,也沒真捨得去買電動車,但有個實實在在的念頭是,這活我有點不想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