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走,我得想明白去哪兒才行啊。而且我也有點不想走,我在外面呆了這麼兩年,有點呆夠了,想家裡這邊的安逸清靜。
在家多好,吃喝現成,至少不用愁沒地方住。
我親媽把我叫去談話,我就坦白交代了,然後我親媽的意見是,趕緊嫁人,別跟我爸他們一家摻合。我後媽是個精明的人,什麼事兒都看在眼裡了,但沒必要的時候,不找我廢話什麼。
後媽算看明白事兒了,也和親媽一樣鼓動我嫁人,所不同的是,親媽鼓勵我嫁遠點,後媽希望我就嫁在眼前,以後家裡有什麼事,她好麻煩我不是。
人她都幫我選好了,還是當年和我相過一次親的沈頌,這兩天親媽為了鼓動我再去和沈頌相一次,對我對我爸態度都特別好。然後天天在我耳邊上吹風,人家沈頌研究生畢業以後可出息了,現在是搞資訊工程的,一個月能掙兩萬。
我是見過大世面的人,這要擱以前,我覺得兩萬算個屁啊,不夠我買兩件名牌撐場面的。但是現在重新打起小老百姓的算盤來,一個月兩萬確實不算少了。
為了給我後媽一面子,我還是去見沈頌了。這沈頌啊,打從兩年前見過我,到現在還惦記著呢,見我以後殷勤歡喜得不得了。
不過他現在的形象,和當年有了很大的提升,西裝革履的,看著倒也不太像個斯文敗類,就是人悶,沒意思。
我和他坐下來,基本是無話可說,無非是他問問題,我回答問題。而他對我的瞭解,都是從他媽和我後媽這裡聽來的,聽說我當過演員,我說我已經不當演員了,他是什麼話都順著我說,就說不當演員也好,找個正經工作也好。
我覺得我的態度,只能算是禮貌,但不知道我究竟哪裡給了他的信心,讓他覺得我們倆這樁事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了。這年正月十五,還專門跑我家來送禮,一副準女婿要進門的架勢。
我也不好挑明瞭說什麼,就是故意躲著他。主要我現在還沒有想嫁人的打算,也許作為一個普通人,真的想嫁人的話,沈頌這種是不錯的選擇。
後來我在縣城裡找了份工作,還算是李拜天的同行,就是太低端了。在一家傳媒公司,公司主要經營的業務,是做一份廣告雜誌,然後把雜誌投放到企事業單位,而我的工作,就是去跑門頭,忽悠商家拿錢往雜誌上投廣告。
一個月底薪一千五,一個廣告百分之十五的分成。
我們這小地方,廣告並不好做。但我還是做起來了,每天八點去上班,騎著電動車滿城跑,看見街邊小門頭就往裡鑽,管你是賣什麼布藝家裝衛浴馬桶的,進去就是一通忽悠。
第一個月沒有業績,客戶認真維護下來,第二個月就開始開單了。我們老闆對我很滿意,但其他同事並不服氣,他們覺得要不是我因為我長的好看,人家客戶才不花時間聽我叨叨。
我的生活已經重新開始了,還好從來沒有紅過,我不在別人面前提,也很少有能認出來我拍過電視的。即便看著像,也不會認為電視劇裡出現的那個人就是我。
自從回來以後,我就儘量保持低調,沒有通知過去的任何老朋友,包括藍恬,包括黎華。也許是因為我好面子,我現在混得落魄,就不想見他們。
最近一次想起黎華,是那天我著急回家拿點東西,計程車司機說前面路窄可能開不進去,我說:“能開進去的,以前我男朋友送我的時候都能開進去,他的車還那麼大。”
從計程車上下來,我的心就一抽一抽地疼開了。
他現在還好嗎,身邊又站著一個怎樣的她?還記得我叢優麼?算一算,一年前的這個時候,我們似乎還甜甜蜜蜜如膠似漆。
這一年一年,走得太快,變化太多。
然後燕小嫦這廝閃婚了,回家過了一年,不到三個月就和一不靠譜的毛頭楞小子,閃婚了。
接到通知的時候,我心裡猛得又陷下去一大塊,其實初中高中同學近兩年結婚的也有,但我通常不去參加。我一直都不想面對長大,不想愕然發現,我們這波人已經到了結婚的年紀。
再過幾個月,我年滿23週歲,虛歲24,我連男朋友都沒有,可憐。
悲催的我,被拉去當伴娘,我心有慼慼地問燕小嫦老朋友都請了誰。
燕小嫦說:“知道你惦記的是哪個,喜帖都發了,來不來不確定,那你也得準備著啊,老情1人見面……艾瑪,太激動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