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太兒戲了。
會客室的門口,程錚一臉陰霾的站在門口的暗影裡,他的身前,色澤明麗的飛天桌布上已經留下一條又一條的指甲劃痕,那是他內心憤怒的咆哮。
“大哥,這臭小子就是個神棍,小歌才不能嫁給他!”玄芳卉到底少了程錚的一分耐性,急衝進來反對。
其實高城陽雖然也很喜歡小玄歌,但在內心深處,他的喜歡是那種兄妹親情的喜歡,是把小女孩當做自己親妹妹的疼愛。但是看到玄芳卉這副嘴臉跑過來,他就禁不住心裡犯惡心。
一個為了金錢而狠心謀害自己親外甥女的女人實在讓人倒胃口。
雖然她的身材確實很不錯。
作為男人,高城陽還是下意識多看了幾眼她體態豐腴,難掩誘惑的嬌軀。
“我不行,難道你的兒子就行?”高城陽嗤笑道,“那可是近親繁衍,子孫後代都是有風險的。”
聽聞此言,玄箴心思一動。
這麼淺顯明瞭的道理他能不知?
只不過自從他的髮妻去世後,女兒的身體就開始不好,去了世界各地有名有望的大醫院,全世界的醫學專家都會診過,均無結果。以至後來孩子的病越來越嚴重,直至藥石無靈。他心如死灰,摯愛的妻子與心愛的女兒,眼看一個個都將離他而去,他的心都跟著死去了,還有什麼心情再尋第二春?再留個子嗣繼承家業?家都沒了,要錢何用?不若為著女兒著想,找個知根知底的,願意真心照顧女兒的男人,反正依著女兒時好時壞的狀況,別說順利結婚圓房、留下後代,估計能挺到成年也難。既然在子嗣上沒要求,這樣綜合評判下來的話,程錚確實是最好的人選。
首先,他是玄歌的親表哥,女兒病體纏綿,甚至連順利活下去的時間都不能保證,哪還奢望有愛情?不若直接以親情的維繫做紐帶。
其次,肥水不流外人田,程錚畢竟是他唯一的外甥。玄家旺財不旺人,如果將來人留不住,最起碼財還能在擁有玄氏血脈的人中傳承,且女兒即使與程錚是有名無實的夫妻,但也會佔著他的髮妻之位,不至於死後孤墳野塋,後世無人祭奠。
最後,這麼些年以來,女兒纏綿病榻,學校都沒去過,更別說與別的異性接觸了,雖然程錚一直外國遊學,回家時間較少,但是他也算是跟女兒交流最多的年輕人了吧?
當然,這一切都是他以前的想法。
自從高城陽救活了女兒,而且似乎還能讓女兒像正常人一樣好起來,那在今天之前的一切打算就都是放屁了。
經歷過事業上的浮浮沉沉,品嚐過生離死別的蝕骨錐心,玄箴才最有體會。
什麼能比得上唯一的摯愛女兒的健康重要?
別說要嫁給一個突然冒出來的野小子,女兒就是說要天上的月亮,他也會傾盡所有去把月球給買回來,且不說這小子還對女兒有救命大恩。
準了,準了,這個女婿他認下了。
“女婿說的對!”玄箴接著道。
聽他如此說,不看別人反應,玄歌就先咯咯笑起來,那聲音很是清脆歡暢,如銀鈴般悅耳。
聽到玄歌的笑聲,玄箴老懷大慰,心情從未如此開懷過。
程錚連門都沒有入。
他眼神怨毒的看了玄箴父女一眼,又著意多看了高城陽一眼,手中拳頭握的咯吱作響,轉身走了。
等著,你們都等著!有眼無珠的老貨,班門弄斧的跳樑小醜,我程錚會讓你們付出代價的,等著吧,都等著,這將是血的代價。
看著程錚陰仄的背影漸漸隱沒在走廊的盡頭,飛建激靈靈打了個顫,那是一股噬人的寒意。
玄箴笑著問道:“城陽,你看小歌什麼時候能站起來?”
只頃刻間,稱呼又再變化,不過這一次卻多了幾分長輩對於晚輩的親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