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他還算安分守己,既然是大哥給我安排的人,我也不必不給他面子,反正都是財團的老人,收下了還能儘快開展T&G的業務。張明這個人也算勤謹,他做了許多年的設計部經理工作,對此很有經驗,T&G設計部能這麼快走向成熟,是有他一份功勞的。”
“但是後來我發現,他不僅效忠大哥,對一切能給他利益的人,他都效忠。這樣一個沒有信仰的人,我怎麼能留呢。相信大哥,他也不會留的。”
顧琛找到了張明和別人私相授受的證據,這樣,拿到顧明的面前,他也不會說什麼。
“你大哥他盯著你,是想對你做什麼嗎?其實你可以和他講清楚,說你不想和他爭,這樣他也能對你放心一些。”
“講清楚?”顧琛無奈地搖了搖頭:“我家的複雜程度,不是你能想象的出來的。他不會相信我的,除非我死,否則,任何可能成為繼承人的人,都是他的敵人。”
顧琛提到了死,這讓安曉染不寒而慄。
“至於嗎?為了錢,可以讓親兄弟死?”
顧琛沒有說話,但一回想起那些盯著他的人,那些一次又一次在他面前動手的人,他都無法釋懷。
親兄弟,他沒有。
仇人,倒是一堆。
……
那之後,顧琛把自己掌握的所有的證據都交給了警方,警方第一次破獲這樣證據確鑿的案件,暗爽輕鬆之餘又不解地問顧琛:“你確定要把這些交給警方嗎?要知道,一旦坐實了他盜竊設計稿,以及從造模材料中謀取私利的罪名的話,你的公司可能要接受全面的調查了。這對T&G可能會造成一段時間的不良影響。”
警察不大理解顧琛這種自掘墳墓的做法,按道理說,遇到這種事,公司應該能隱瞞多少就隱瞞多少才對。怎麼能毫無顧忌地宣揚出去,還主動提交證據。
“我確定,幫助警方調查案件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不是嗎?”
警察像看一個怪物似得看著他,木訥地點點頭:“是,是是……”
在拘留所裡的張明,聽到律師說證據都是顧琛主動提供的,一下子就明白了過來,自己是中計了。
只是他太倒黴了,沒想到顧琛會在這裡擺他一道,還以為顧琛縱容他是因為看在大公子的面子上,所以才放肆起來。
那批材料,他沒有用高階的進口貨,而是選擇了從附近的小廠弄來國產材料以次充好。這其中的差價自然都進了他的口袋。
這種事他沒少做過,都沒有被發現,就一時間放鬆了警惕,結果顧琛就趁此機會,讓他徹底翻不了身了。
“對不起,張先生,現在證據確鑿,我只能在法律層面上,幫你儘量減少刑期。不過涉案金額有些大,法院能不能從輕處理就得看您的態度了。如果您認錯態度良好,並能得到當事人的原諒,那麼,減刑還是有機會的。”
“不能移交比利時嗎?我是比利時人,我可以申請大使館把我接回國審判嗎?”
張明本就是歐洲人,回國的時候留了個心眼,並沒有更改國籍,而是繼續應用比利時的身份。
“這個在法律層面上並不是沒有先例,但畢竟大部分的案件都發生在國內,移交比利時的希望並不大。張先生還是早些做準備,如果您能找到關係……聽說您和顧家大少的關係不錯,不如讓他出面,或許還有轉圜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