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錢。”方萍英微微皺眉,方秀自從來這裡,衣裳都不知道買了多少,完全沒有一點攢錢的意識。
方秀愛不釋手的將衣服往自己身上比了比。像是撿了多大的便宜說道,“不貴,十塊錢,是人家說打折賣的,不然要三十呢。”
十塊錢,差不多是方秀半個月的工資了,方萍英來這裡之後,根本就沒買過這樣貴的衣裳,但方秀眼都不眨就給買了回來。
雖然是花她自己的錢,但到底是自己妹子,再說她這陣子在自己身邊也算聽話,方萍英忍不住勸她,“方秀,你就不能學著攢點錢在手裡嗎,有多少就必須要花多少?”
方秀不以為意,“掙錢不就是為了花的嗎,攢著還不是為了以後花,都一樣。”
方萍英不想跟她爭執,微微嘆了口氣,問她,“你家志明呢,明兒過來嗎,明兒週末。”
要是她沒記錯,羅志明除了方秀來省城的那個月來的比較勤,之後總是隔三差五的來,而且兩人見了面,好似經常吵架。
大多時候是因為方秀問羅志明要錢,羅志明不願意給,兩人總是以吵架收場。
可能是羅志明也煩了,不就來的少了。
當一個男人連架都不願意跟一個女人吵了,可是不好的徵兆,可方秀卻完全沒察覺到。
“不知道,有一陣子沒過來,也沒打電話過來,不知道在做啥。”方秀被方萍英這一提醒,也才記起自己有一陣子沒見過羅志明了,上週週末都沒過來。
方萍英想了想,便道,“不然你明兒去木材廠看他,反正這些天鋪子也沒開工,有我和紅蘭在這看著,就當是給你放假了。”
方秀一聽,很高興,“好呀,那我明兒過去一趟是,順帶給他送些東西去,看著都要變天了,我給他買了棉被和棉衣,到時一起給他送去。”
“好。”
不知道為什麼,方萍英看著方秀開心至極的模樣,心裡總是有些不安,有些擔心羅志明會像上一次一樣,重蹈覆轍,因為厭煩了方秀,和別的女人攪合到一起去了。
不然依著這兩口子的膩歪勁,那是隻要得空,兩人就迫不及待的滾到一起的,即使是前一刻在吵架,下一刻也能滾到床上去。
就這附近的那個招待所,人家都認識他們兩口子了,因為起初方秀來的一個玥,羅志明是寧願晚上回來,白天去木材廠,基本隔一天就要來一次的。
當時方秀還來跟方萍英偷偷的埋怨說招待所一晚上太貴了,她還打算等兩人發了工資,就在附近租間房子住。
方萍英當時覺得方秀做活還算不錯,雖然沒有羅紅蘭那樣能幹,但是比她現象中的強,至少沒出什麼么蛾子,還承諾她,要是他們真打算在這租房子,一個月貼給他們二塊錢。
這時候在這附近要只是租個單間,也不算貴,一個月也就是五塊錢,他們自己只要出三兩塊錢,怎麼也比招待所便宜。(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