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一直在外人面前是口口聲聲的說把趙建國當成自己的親兒子看待,維持著頂好的形象。
這樣一來,既然張雨生都答應了,她自然不好再反對。
她嘆了聲,有些言不由衷道,“那邊隨你們了,我原先那般堅持也是為了家裡人能安心,既然你們說這樣成那便成。”
張建國這邊說話的時候雖是揹著羅家人的,但方萍英卻還是聽到了一些、
雖然張建國在這件事情上是沒做錯,但卻由此可以看出張建國遠遠不像他表面上看到的那樣老實,憨厚。
因為他知道在關鍵時刻怎麼樣掐住對方的喉嚨。
對於他父母,他尚且都會如此,那麼以後在對待別人的時候,更會不留情面。
不過方萍英上午在房裡的時候也試探過羅翠蘭,順帶提醒她以後的事情,但羅翠蘭也不會聽她說,方萍英的責任也盡到了,她無話好說。
既然雙方都同意先結婚後擺酒席,那就沒什麼好爭論的了。
兩家人商量,定下下月初去領結婚證,到時候兩家人一起吃頓飯,擺酒席便等過年的時候再說。
其實這對外頭來說,就是個掩耳盜鈴的事情,是人都知道這好好的不擺酒領結婚證是為的什麼。
但在這個時候的農村,擺酒好似比那張結婚證更具威懾力。
擺過酒席,人家才會承認你算是結過婚。
只不過因為羅志勇在部隊,他知道結婚證是具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夫妻間的關係,再加上實在無奈之下才這樣決定,總之有結婚證比真的就讓羅翠蘭卷著個包袱跑到人家住下的好。
像羅家其他人同意這樣也同樣是因為實在無奈了。
羅翠蘭身孕已經懷上,要是真拖到過年才結婚,哪裡還拖的下去,萬一這其中出現什麼變故,吃虧的是羅翠蘭。
至於彩禮什麼的,便也商量好,也等擺酒席的時候再說。
商量完羅翠蘭的事情,一家子算是鬆了口氣。
但到底是個沒臉的事情,完事之後大家都各自回了屋,沒有絲毫的歡喜。(未完待續。
PS:推本書:《嬌寵盛世》:老姑娘表示,老孃要好吃好喝,總有一天回去弄死那兩個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