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天啊大地啊!
上小學的時候,我曾被賣雪糕的大媽忽悠,花一週零花錢買了兩隻又貴又難吃的奶油冰激凌,以至於被掌管零花錢的老媽羞辱智商,我老爸甚至懷疑我這智商不是他親生的,後來據調查我家隔壁不姓王,這事也就不了了之。
初二那年,路過一家鞋店,我不過多看了兩眼擺在門口的一雙鞋子,結果被老闆盯上,三忽悠兩不忽悠愣是抹不開面兒買了下來,穿上那鞋被同學笑話了一個學期,只因為那鞋的品牌是能引起宇宙大爆炸的阿迪王。
直到上了大學,被在培訓班兼職銷售的同學忽悠,莫名其妙報了英語四級培訓班,我的確認認真真去聽課了,對考試也特有信心,然後……四級考試那天我睡過頭了,沒去考。
種種經歷讓我對“強買強賣”這個詞產生了深深的懷疑,這世界上只有強賣的,怎麼可能有強買的?
可偏偏就是有,而且人家還不溫不火的特別有韌勁兒。
瘦猴,這個謎一樣的男人,真他孃的太……
“那……你出多少錢?”
人家既然這麼有誠意,咱也不能太不給面兒是吧?
“李老闆一看就是個痛快人。”瘦猴倒也裝模作樣地跟我客氣了一句,“可是,錢該怎麼算呢?”
我對他這種談生意之前不做準備的人表示鄙視,具體的鄙視方式是:我決定狠宰他一刀。誰讓這小子一副不缺錢的樣子呢?
“9成新的東西,價錢可不會便宜,與其買這些舊貨,我看你不如直接去買新的。”我以退為進,勸他別買。
“不是錢的問題”瘦猴微微一笑,“你出個價吧。”
“這……”我故意做出很為難的樣子。
故意的成分只佔一小部分,我是真的為難啊!我連他究竟搬走了多少東西都不知道呢!
“你搬東西的時候,已經想好價錢了吧?給個痛快話吧。”我繼續把皮球踢給他。
瘦猴朝他們過來的方向看了一眼,並伸手一指道:“剩下的,我都要了。”
我看著他不置可否,他繼續自信滿滿道:“我也稍微瞭解了一下,你們拍下這間夜總會花了700萬。”
李藤介面道:“也不算很多,這是筆相當划算的買賣。”
“當然,”瘦猴繼續道:“我就再送你一筆更划算的買賣吧。”
“700萬。”
我吸了吸鼻子,沒理他,我以為他只是在重複剛剛最後一句話的末尾幾個字。
“我說,我出700萬。”他只好再強調一下。
“你要買下城市之光?不賣!”
瘦猴擦了擦汗——其實他並沒有出汗,但就是有了這麼一個動作,“咱們剛剛好像不是在談論買夜總會吧?”
李藤倒還是相當淡定,“說說看你都要買些什麼吧。”
“這裡能搬走的所有東西,我都要。”瘦猴勢在必得。
“這倆不賣,多少錢都不賣。”我一手一個摟住李藤和周扒皮,搞得周扒皮相當受寵若驚。
“這個當贈品送你。”李藤一把將我推到瘦猴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