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可能是因為沒人催他的原因,這幾年下來他依舊還是跟過去一樣,壓根就沒有找物件或者結婚的想法,都快四十了,還單著。
喬木在她閨女結婚之後。
其實是有對這個兒子抱有一些希望的,覺得閨女那邊都已經有著落了,兒子說不定也會出啥意外。
可惜四五年下來了。
啥意外都沒發生。
沒意外發生,喬木總不能自己強行製造意外,她也做不出這事。
所以,喬木已然再次放棄。
至於老家那邊公公婆婆的催促啥的,前幾年,也就是宋浩洋三十歲剛出頭的那兩三年,他們催的的確比較緊,有幾次甚至都快要搞到以死相逼了,但是隨著宋浩洋年齡逼近四十之後,他們反倒不像先前那麼著急了,而是逐漸偃旗息鼓。
催相親和結婚的聲音。
也幾乎消聲匿跡。
倒不是說他們真的再也不管宋浩洋啥的了,主要是他們改換了方向,不再催他相親結婚,而是開始催他早點抱養個孩子,無論是去孤兒院領養孩子,還是在老家這邊想辦法過繼一個同宗族的孤兒啥的。
方法渠道和物件他們不管。
但反正他們想要宋浩洋能夠有個孩子,不是親生的也沒有關係。
反正要有個孩子。
將來也好給他養老送終。
雖然他堂兄弟和表兄弟家都有孩子,血緣關係也遠比領養的孩子近,但是那些個兄弟家的孩子最多也就只能在他死後幫他摔盆打幡。
怎麼都不可能給他養老送終。
就算真養老送終。
那心意可能也不純。
可能也是惦記著遺產啥的,而且拿了遺產之後,他們依舊能夠堅持清明上墳的機率還是比較低的。
但是領養個孩子就不一樣了。
至少有養育之恩。
彼此之間有感情肯定不同,而且養恩大於生恩,要是養子在養父沒有虧待虐待他,並且死後繼承遺產的情況下不給人上墳之類的話。
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他。
雖然說老人的想法,初衷是好的,至少沒有什麼壞心思,但是宋浩洋真不願意,那也沒轍,畢竟領養孩子這種事是要有手續的,宋浩洋不點頭,誰也不能代替他領養。
因為這件事,喬木前幾年與老家公婆那邊稍微緩和了些的關係。
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他們不去怪他們那個大孫子心思堅定,反倒怪喬木這個做母親的沒有盡責,怪她沒有教好,對此喬木也是無奈的很,又不好當面跟他們吵,只能儘量的不回去,並且把他們的手機號之類的,都遮蔽掉。
逢年過節送禮之類的。
都是直接快遞送。
生病幾家分攤醫藥費,也是直接轉賬,反正能不見面就不見面。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原身公公婆婆依次去世,臨死之前還一直惦記著這事,嘟囔著建國要斷子絕孫之類的,然後滿懷不甘的閉上眼。
當時宋浩洋還真有些後悔。
也真有些內疚。
當別人臨死之前的遺憾與你有關的時候,只要不是真的冷心冷肺的人,內心都難免會有一些愧疚。
好在人死如燈滅。
再加上工作繁忙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