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兒子宋浩洋兩歲多的時候。
她就懷上了第二胎。
也就是她女兒宋明月。
女兒出生後,她一個人需要照顧兩個孩子,精力更是有限,別說找工作了,就是做一日三餐都得抓緊時間,而且這時候宋建國也覺得兩個孩子壓力有點大,所以特地遠走他鄉,往一些村裡人說工資比較高的城市打工,想要多賺一些錢。
好給孩子買奶粉買衣服。
乃至於以後上學。
宋建國不在家,原身一個人在家,那是既要下田幹活養雞鴨,還要照顧兩個孩子,一日三餐更是能省則省,要不是原身親媽心疼自己閨女,隔三差五的帶點雞蛋,魚或者豬肉之類的,看看閨女,甚至於逼著閨女當著她的面把東西吃了。
那估計原先身體都得熬垮了。
好在那幾年國內經濟的確開始蓬勃發展,一些大城市的工資也的確很高,再加上宋建國運氣相當不錯,好幾次都沒遇到拖欠工資的包工頭之類的,所以三五年之後,他們家的經濟情況就稍微好了一些。
雖然說與小康生活的距離還很遠,但至少也不像剛生孩子那段時間那樣,捉襟見肘了,孩子上學也沒什麼發愁的,學費肯定能交上。
再之後的日子雖偶有波折,但總體來講還是蓬勃向上,並且越來越好的,當然了,不僅僅他們家的日子過好了,準確來講,周圍大多數人家的日子都是過得越來越好
只有少數家裡有人生了重病。
這才會被拖垮全家經濟。
但只要家裡沒病沒災又勤快。
日子基本都能過得很不錯。
很快,原身的兒子女兒便按部就班唸完了小學,唸完了初中,唸完了高中,然後又挨個考上大學。
雖然沒能考上特別好的大學。
但也都是二本當中很不錯的學校,他們小地方師資教育力量本來就相對薄弱,原身兒子女兒又不是什麼天才,能考上二本就已經因為他們是學校排名前五十的學生了。
他們整個學校。
總共就只有兩個上一本的。
很多人都只能考上專科學校。
甚至於沒有大學念。
不過在原身大兒子念大三,二女兒剛剛上大一的時候,原身丈夫宋建國工作的工地出了意外事故。
死了三個人。
宋建國就是其中之一。
知道訊息的時候,原身如何悲痛欲絕之類的就不多說了,但反正最終結果是,只能無奈接受這一事實,並且接受工地四十萬的補償。
那一年是二十一世紀零九年。
賠償不算高,但也不算低,況且事已成定局,他們就算鬧,也不可能把宋建國鬧活,所以最終結果當然是接受補償,並且讓宋建國入土為安,同時還分了十萬塊給原身的公公婆婆,算宋建國的養老錢。
再然後,就是原身悲傷了一段時間,便緩慢的走出了喪偶情緒。
並且在她兒子畢業上班後。
給她兒子在他上班的那個城市貸款買了套房,用的是宋建國的一部分死亡賠償金以及家裡面存款。
那時候二三線房價還不算高。
二十萬就已經夠交首付了。
二十年房貸壓力也還行,至少原身兒子剛畢業的工資,稍微省著點,就已經夠還了,絕對餓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