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喬木還沒睡到自然醒的時候,就被屋外爭吵聲給鬧醒了,聲音大的跟敲鑼打鼓似的。
原本她還以為分家之後,家裡會更加安靜平和些呢,誰能想到。
她們吵的竟然更兇了。
再仔細一聽,嚯,好傢伙。
她們在吵火灶該誰先用?
先前沒分家的時候,大家都是在一起吃,所以自然無所謂誰先用火灶,因為壓根就沒有先後順序。
只需要做一頓飯就行了。
但是昨天上午他們分了家,晚上還把糧食和鍋碗瓢盆之類的東西分了一下,如此一來,他們自然不可能再像先前那樣在一起吃飯了。
得各家獨自開火。
不過,他們家的灶臺並沒有因為分家而多出幾個,還是就那麼一個,大早上的,不論哪家都是要做早飯吃的,於是可不就吵起來了。
這邊喬木剛聽清楚他們在吵什麼,並且準備出去看看情況呢,屋外的爭吵聲又出現了變化,她兒媳婦王李氏參與了進去,並且力壓所有兒媳婦,站在了自己的大兒媳婦那邊,讓她大兒媳婦先弄早飯吃。
婆婆都親自出場了,其他媳婦就算分家了,那也只能節節敗退。
至於王李氏為啥幫大兒媳婦。
這不顯而易見的事嗎?
她是跟著大兒媳婦吃飯啊。
不幫大媳婦幫誰?
聽到這,喬木也放心了,王李氏是跟著她大兒媳婦吃飯,而喬木是跟著王李氏吃飯,只要王李氏有飯吃,那就餓不著她,因此她自然也就不用出去看熱鬧了,等會有人過來叫她,她出去吃早飯就行了。
於是,早飯就在這磕磕碰碰的過程當中吃完了,但是他們家卻並沒有因此而安靜,洗衣服的時候因為皂角粉吵,用水的時候因為誰打的水而吵,就連去院子裡拔兩把青菜,都能因為這青菜是誰種的,是誰照顧的,又是誰澆的水而爭吵。
總之,但凡是有兩個人要用到一件並沒有特別標註歸屬於誰家的東西的時候,她們就會爭吵起來。
吵的喬木都感覺腦殼疼。
後來還是王李氏實在受不了。
暴躁的出去逮著三個兒媳婦大罵了一通,直接跟自己的二兒媳婦和三兒媳婦把話說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就是她們要是再吵再鬧就立刻滾出去,自己出去找房子住。
因為房子是分給了大兒子的。
他們兩家只是暫住在這。
然後,這家裡才算安靜下來。
但是安靜歸安靜,私底下內心的不滿和憤懣卻並不會消失,用到一些沒有明確歸屬於某家的東西的時候,她們還是會互相怒目圓瞪。
覺得自家被別人佔了便宜。
這也是分家不分開住的惡果。
沒分家的時候,大家都在一起住,吃喝用度都算家裡面的東西。
並不是單純的歸屬於某一家。
所以自然不會因為一點東西爭來爭去,有婆母在上頭管著,她們就算爭,那也落不到自己的手裡。
但是分家之後,有些事情就是婆母也管不到她們的頭上,某些東西到了自己家手裡,就是自己的東西了,歸屬於集體的東西,那更是別人多用點,自己家就少用一點。
因此她們自然會積極爭取。
不爭那就是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