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烏非的哥哥,這次來是想······”
“請你出去,這裡不歡迎你,我們是不會接受賠款的。”說話的是受害者的母親,這段日子她已經哭啞了嗓子。
“對他做的事我十分抱歉,但他是我的親弟弟,是我的至親,我不能不管。他患有精神疾病,不是故意傷人的。”
“不是故意?不是故意的就能殺人了嗎?”這是受害者的父親。
“你還我姐姐!還我姐姐!”這是受害者的弟弟。
“我的女兒,如花一般的年紀啊,那個畜生怎麼下得去手?”受害者母親的聲音已經有些瘋狂了。
“我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長,為了你們已經耗費很多時間了,秘書來談不妥,我親自來了,你們還想怎樣?死了的人已經死了,你們為什麼不拿著這些錢好好過日子呢?”
“你說的這是什麼話?!”
“烏是!你的兄弟是兄弟,別人的兄弟就不是兄弟了嗎?”我實在看不下去了。
“人與人是不一樣的。”他自視高人一等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烏福。”
“你說什麼?”他的臉上終於不再是那種欠揍的笑了。
“沒什麼,只是覺得名字的確是改了的好,烏福,無福,福都沒了,更何況弟弟呢?”
他終於憤怒了。
“你的口袋裡放著一把摺疊刀,看形狀,是特製的吧。”
他在口袋中邊的手動了動。
我上前,抓住他的手,連那把刀一起舉起來。
“怎麼,被害人家屬不同意賠償減刑你就要拿刀逼迫嗎?”
“砰!”防盜門被強力開啟。
“烏是,放下武器!”小鼓等人已經舉起了槍,就差最後一步了。
“你!”烏是開始掙扎,用力回抽他被我制住的手。
“暮哥小心!”
“砰砰!”
隨著幾聲槍響,自視甚高的烏董事長倒在了他看不起的被害者家的地板上。
回到局裡,鑑定科又送來了證明烏非精神正常的報告。隨後法院二審也傳來了好訊息,被告人烏非,持刀傷人,致五人死亡,五人重傷,十二人輕傷犯罪情節惡劣,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又是一聲槍響,一切都結束了。
“花堡街的案子總算結了,暮哥的大哥在一次暴徒傷人事故中殉職,嫌疑人卻以患有精神疾病為理由成功脫罪。如今同樣的情況,犯罪嫌疑人總算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暮哥也該欣慰了的吧。”
小鼓抬著他青澀的臉龐望著我,他的眼睛裡滿是崇敬,怎麼能不崇敬呢?我可是立了二等功的前輩。
“當然。”我衝他一笑。
再次擦拭了跟了我多年的老夥計們,然後脫下警帽、警服,疊整齊,確保它們沒有一絲褶皺後放在辦公桌上,夕陽的光照進窗內,警徽也發出了光芒,一如二十年前它剛到我手中的時候,那時候——還是朝陽的光。我走出警局大門,從我參與到“後花堡街33號案”的時候我就想到了這一天,這樣的步伐早已在心中演習過多次了。臨出門,我到底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
“我自願:
主動辭去中華人民共和國警督一職,
餘生,
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教育事業,
依舊對黨忠誠、服務人民、紀律嚴明,
卻不再有資格執法嚴明。
矢志不渝做法律完善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
為提高新一代警察素養、減少社會暴力犯罪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