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
我志願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
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
堅決做到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
矢志不渝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
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而努力奮鬥!”
二十多年前,我在警徽前宣下誓言。如今又是一批新警員入局,誓言入耳,像極了我的當年。
“暮哥,緊急情況!花堡街33號有人持刀傷人!”
花堡街33號,真是熟悉的地點啊。
等我趕到的時候,已經有警員在疏散群眾,動亂的中心是正在行兇的嫌疑人,同事們持槍將他包圍,卻苦於嫌疑人移動太快,群眾距離太近而無法瞄準。
我拿了槍便上前去。
“暮哥別去。”
“暮哥小心啊。”
那人發現了我,竟想揮刀砍我,我趕忙向一邊跑去,他向我追來,揮舞的手臂就暴露在了狙擊範圍之內。
“砰!”
一聲槍響過後,他手中的刀落地,我也看清了他的臉。
烏祿!
犯罪嫌疑人被捉住,在刑訊室裡,原本殺人狂魔一樣的他突然變得又哭又笑,舉止癲狂。要求進行精神鑑定。
“暮哥,花堡案嫌疑人烏非的精神鑑定結果出來了。”小鼓拿著幾張報告走到我辦公桌前。”
“怎麼說?”
“報告顯示:嫌疑人烏非患有行為認知障礙······”
不等他說完,我奪過了鑑定報告。又是這樣的字眼,我只消瞥一眼就能知道內容,這麼多張紙說到底就是一句話:罪人要被無罪釋放了!
“小鼓,你說法律是人人平等的嗎?”
“當然······”
“當然是平等的,可不是每件依照法律判定的案件都是公平的。”
“呃,您是說?”
“精神病患者因為不具備個人行為約束力在犯罪後不受到與常人一樣懲罰,這我能理解。但是卻有人利用這點法律對特殊人群的寬容滿足私慾。犯罪的時候窮兇極惡、逃跑的時候機敏睿智,被捕了就立刻變身成呆呆傻傻的精神病患者。在法庭上,面對嚴肅的法官和悲痛的被害人家屬睜著兩隻大眼賣弄自己的無辜,最後一紙精神鑑定書抹掉所有的罪孽,只留被害人家屬守著一罈至親至愛的骨灰悲傷,很諷刺不是嗎?”
“我們有嚴格精神鑑定。”他反駁到。
“對,嚴格,太嚴格了。”
我抬手揉了下眼睛,抹掉快要滲出眼眶的淚水,問道:“可你如何確定案發時犯罪嫌疑人正在犯精神病呢?你又如何讓確定是精神病導致他犯罪?”
“我······不能確定,我又不是鑑定科的人。”他有些同意我說的話了。
“是啊,你不能確定、我不能確定,我們都不是鑑定科的人,也不能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
“您是懷疑——”
小鼓湊近了我,低聲說道:“鑑定科的人不純?”
“你去幫我打探一下洛曦的生活狀況,越詳細越好。”
“是!”
等小鼓走出辦公室門,我立刻拿起手機給洛曦打去了電話。
“洛科長,請你喝杯茶呀。”
······
喝茶,湖邊的石亭是個不錯的選擇,迎面吹風、地域空曠,不必擔心被人監視和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