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無限的地底世界。
血淋淋的世界,
赤裸的叢林法則,
一切都是未知。
唯一知曉的唯有一個字,殺。
白啟手中拿起劍,便小心謹慎的從醒來的房屋中走出。
既然殺戮無可避免,白啟只求他能先一步發現敵人,而他手中的劍,有辛先一步刺破別人的喉嚨。
從側門摸索出屋子,藏在一個即使在白天也不容易的鐵欄草叢後面,白啟探頭觀測了些許環境,便發現,他現在是置身於一座不大的小鎮中。
這小鎮內有兩條坑坑窪窪的道路,一條直接橫穿小鎮,而另一條以小鎮西南角某處為起點,蜿蜿蜒蜒的,延伸到了南邊的直道上。而在路邊,有大大小小的房屋一兩百間。
“鎮裡,肯定有人。”
雖然沒有聽到一點動靜,但按照這城的房屋密度,白啟敢肯定,一定有人。
而且,白啟大膽預測,人數應該不小,因為地底再大也不多有多大,若一個鎮之內只有零星幾人,那進行萬人試煉的地底,其寬廣,是不可想象的。
對身處環境有了初步推測之後。
白啟就開始行動了,想要殺人,他需要先找到人。
而找人,是項麻煩事。
第一,需要先發現對方。第二,不能把自己暴露在其他人眼中。
當然,找人麻煩,但殺人豈會容易,在這裡,出手便是以命相搏。
輕步,謹慎。
白啟繞著小鎮外圍,一個屋子一個屋子的尋找自己的獵物,而這期間,他的呼吸若有若無,如一隻微蟻。一如他在巨獸森林中狩獵,不敢弄出一點風吹草動。
是時,白啟來到了一座小屋下,而他眼前,是一座二層樓房,他目珠翻動,便發現屋中有一道微弱亮光。
“有人。”
白啟眼神一凝,瞬間警惕起來。
然後,他以耳伏地,卻聆聽。
聽聲辨位,只要是經驗豐富獵戶,多少會點。而白啟,在巨獸森林中生活了三年,獵守了三年,這本事,也算是大成了。他爬在地上細細聽了一兩分鐘,便知曉前面二樓中的人,是以那二樓中的西北角為中心移動的,而白啟現在,在他的南方。
“怎麼殺?”
既然找到人了,下一步當然是把人殺掉。
然而,對面同樣是孕魂境一星,且肯定覺醒了強於幻念的魄念,若其還學了一點合其魂唸的魂技,白啟正面肯定是殺不了對方的。
況且,這小鎮中不止一個人,既然白啟得手了,如常所願把人殺了,可動靜引來了其他人,事情可不太妙。
所以,這殺人奪命之事,白啟必須要在一瞬完成,那怕不求其不喊出聲,引人他人,也需要在別聽到動靜之人圍攏而來之前,他能脫身離開。
……
五分鐘後。
蹬。
白啟輕手推開了樓門,然後裝出只是警覺卻未發現有人的模樣,走上了樓。
畢竟,上面的人只是不經意間洩露出了一絲亮色,白啟有九分的把握,上面的人應該未發現他。
一步,兩步,白啟走得看似悠然,但腳下韻律以及呼吸,都不敢有那怕是一點的變化。
因為一變,便是差錯,而一點差錯,即是生死之別。
“有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