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穿紅色雙排扣禮服的門童慣性的對他鞠了一躬,而後就楞在了原地。
這名門童從業好幾年,還第一次見到穿成這樣的傢伙,敢大搖大擺的走進帝豪大廈的。
想要再攔住凌翊,已經是來不及了。
門童連忙透過耳麥彙報道:“隊長隊長,有一名滿身血汙的流浪漢闖進來了,請儘快攔截。”
“收到收到。”耳麥中傳來懶洋洋的回應聲。
凌翊來帝豪大廈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先買一身衣服,所以他徑直前往位於三樓的男裝區。
他身上的這些衣物,都因車禍而破爛不堪了,上面還沾染著已經幹掉的血跡。
而且,就算這些衣物不破,凌翊也得全部換掉。
自從他服下了一階二星的“基因改良藥劑”後,腰圍明顯減少了一個尺碼,褲管也短了至少三指。
就連貼身穿的內.褲,也小了一個號,走起路來特別彆扭。
所以這一次,凌翊要從頭到腳全都更換一套。
“小姐姐你好,請問這裡有佐丹奴嗎?”
凌翊朝一名路過的商場工作人員問道。
“啥?”
“李維斯也行?”
“什麼?”
“美特斯邦威、馬克華菲、傑克瓊斯呢?”
凌翊一口氣把自己知道的所有男裝品牌都報了出來:“優衣庫呢?優衣庫總該又吧?”
他以前穿過最貴的一件衣服,就是為了參加第一次同學聚會而買的機車皮夾克,傑克瓊斯的,4500塊錢。
同學會一過,就趕緊退掉了。
所以,在凌翊的認知中,傑克瓊斯就已經算是很奢華的品牌了。
不料那個商場女工作人員嘴角一笑,冷聲說道:“對不起,沒有。”
“臥槽不會吧,連傑克瓊斯、優衣庫都沒有?這裡真的是中州最好的商場嗎?”
凌翊心頭一陣鬱悶,“看來,我只能隨便買一身了。唉,我都這麼有錢了,想買個名牌都買不到!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一邊說著,凌翊一邊朝一家黑底白字標誌的男裝店走去。
這家男裝店裝飾非常簡約,幾乎就只有兩個顏色,黑色和白色。
他們的招牌也簡單到了極致,只是一個長方形的黑底白字招牌,上面是一串古板的英文字母:
Karl.Lagerf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