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遠風皺眉,並不是不想給雲晟職位,是擔心雲晟幹不好,“雲家主,我直說哈。王位還好說,畢竟獻出一國疆域,論功應該沒問題。他想掌權,我也可以滿足他。我從來不怕別人有權欲,比如白山陳婧,也算是獻出了一國。我知道她對權力的渴望,只要她能將事做好,我就給她權力。
但是雲晟嘛,您覺得他能幹好哪個職位?竊據高位卻沒能力,禍國殃民我可不允許,那是要判刑的。我的新律你大概還是太清楚,等會我讓他們拿一份給您看看。
我猜您的用意,可能是想培養這方面的人才吧。既是培養,何不從中低階職位做起。在我的新朝,爵位和職位是沒有牽扯的,王爺可以當一命小吏,當然他自己也願意的情況下哈。無爵位者可以任九命高官,只要他有那個能力。
要不,去庭閣當個閣老。那是個學習的好地方,責任不大,接觸面廣。”
“庭閣?”雲灝搞不懂了。
高遠風喊人拿來一份新律,“您先看,看完再說。”
新律是散的,並未裝訂。雲灝興致盎然地看完第一頁,抬起頭問高遠風,“可以給他們看看嗎?”他們當然是指雲浜和胡清河。
高遠風,“當然可以,人人都可以看。”
雲浜強忍著傷痛,從雲灝手裡接過第一頁。才看了幾行,臉色就精彩起來,好似忘了傷痛。抬頭看了看高遠風,又低下頭閱讀手中的那頁紙。胡清河很是好氣,那頁紙有那麼好看嗎?
雲浜接到第二頁紙的時候,將第一頁遞給胡清河。
胡清河接過來一看,驚撥出聲,“這不是雲家·······呃?”意識到自己的失態,趕緊又閉嘴。在他看來,高遠風的新律,採用的就是雲家股份管理的方式。
細看下去,還是有些區別,只能說大概類似。
雲灝全部看完之後,沉思了一會,“陛下,老朽可以提幾點建議嗎?”
高遠風以手示意,“請雲老指教。”
雲灝道:“指教不敢當。我個人認為,帝王還應該保留一項權力,特赦。特赦之權,在各朝各代,各種政制下都是存在的,用於國家有大慶之時,舉國同歡,普惠之意,以示皇恩浩蕩。縱作是罪犯,亦是國民不是。
再就是用於某些特殊情有可原的案例,比如功勳之後或者情不自已的誤犯律法。你在新律裡強調道德終於律法,這個度的不好掌握,也不能有其他人掌握,你都可以納入特赦之列。”
“雲老言之有理。”高遠風還沒說話,剛進門的皇甫欣就介面道:“是我等考慮不周,等會就加進去。”
高遠風皺眉道:“這個不好吧。如此一來,特赦豈不變成了帝王的特權了?”
皇甫欣眉毛一掀,“呵呵,這就由不得你了。你不是主張票權嗎?我們投票看看,誰贊成誰反對,多少人贊成又有多少人反對?”
高遠風撓頭,“我似乎是在自縛手腳。”
“可不是。”皇甫欣道:“你這新律本來就是自我限權嘛。要不,新律不要了,還依舊制?”
高遠風白了皇甫欣一眼,“行行,聽你的,將這一條加進去好吧。”
雲灝、雲浜和胡清河互相看了一眼,如此君臣,可不正是他們想要的。
高遠風對雲灝說:“雲老,還有嗎?”
雲灝道:“這第二嘛,我覺得僅僅是過半數同意並不一定就表示多數人贊成。第一,閣老未必就能代表誰,第二,每個閣老在不同時間段的主張未必就是不變的。若贊成方只比反對方多一兩人,這說明不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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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嘛,都是利益交換。利益足夠,在表決是拉攏一兩個人不算很難。
所以,我建議提高決議透過的票權比例。大概提高到三分之二吧,三分之二贊成極為透過,若有三分之二反對,即為不透過。都沒達到這個比例,那就重新修訂過再說。”
高遠風點頭,“有道理。欣姑姑,記下來,添上去。”
雲灝繼續,“第三,我覺得帝王還應該自任軍隊的統帥。你想實現你的意志,必須有強有力的保障。老實說,你限制貴族的特權,富民強國,從某個角度上考量,就是切割貴族的利益分配給平民。但此時參與議事的,又有幾個平民?其實全部是貴族對不對。即使有人原來是平民,但此時也是貴族了。到手的權益,誰願意捨棄?
真要按你的票權制度,他們要是都堅持不同意,你一個人同意是通不過的對不?所以呀,有時候必須有強權來保證。你要是不留一點手段,呵呵,分權是容易的,他們樂於接受,誰都不嫌權大,可實行下來,除了你沒權,平民也什麼都得不到。你的貴族組成的廷議,他們會不由自主、不約而同地維持貴族的利益。你到時候反而會變成少數中的少數。你說呢?”
高遠風頭痛了,“這麼說,分權制還不能實行了?”
雲灝道:“不是不能實行,是慢慢來,不可能一步到位。如今,你的威望如日中天,說什麼大家都不敢反對,所以你以為是大家都贊成你的思想。等到他們權力到手,發現你也在你制定的規則約束之中,反對你的意思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後果的時候,你如今這些想法啊,”雲灝揚了揚手中的紙張,“他們可能會逐條給你廢除掉。就算你有否決權,但他們會跟你打持久戰。雙方都僵持下去,一直拖。拖有利於誰呀?反正是不利於平民。”
高遠風不得不承認雲灝言之有理,“也是。到時候我想透過某項律令,還得去拉攏一些閣老。唉,麻煩。欣姑姑,你跟雲老再研究研究,我不管了。
雲老,麻煩你給多出出主意。雲天之事,是你傳書還是我來,讓雲晟以及雲天八命之上的官員都來參與廷議。”
雲灝道:“我們都傳書吧。不,陛下應該叫傳詔。”
高遠風無所謂,“傳詔就傳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