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聽到身後的啜泣聲,應明禹也有些扛不住,尤其是孩子母親,哭暈了兩三回。
孩子父親先去看了屍體,出來後跟警察站在了同樣的立場,他不希望妻子現在進去看。母親還是堅持去看了,這一次徹底暈厥過去,孩子父親在一邊照顧她,一邊自己也不停落淚。
應明禹給他們倒了水,才進去問範樺情況如何。
好在這裡的通風換氣系統還行,屍檢的幾人不至於燻暈。
“有性侵,不過法律沒有相關條文,該說猥褻更恰當。孩子滿十四了嗎?”範樺說得很沉重。對於十四歲以下的幼/女性侵判刑很重,可這孩子是個男孩子,沒有性侵一條,但他還是想知道準確年齡。
“滿了,剛過生日一個月。”
範樺默哀了一小會:“死因是窒息,案發應該是在室內,衣服上沒有與地面摩擦的髒汙和痕跡,剛才細緻察看的時候,在鼻腔內找到了一片羽絨,懷疑是用羽絨枕頭按壓口鼻致死。”
“謝謝。”這個線索很有用,家裡會用羽絨枕說明條件不錯,加上現在是夏天還在用,說明家裡一定是日夜開著空調或是有中央空調,側證了這一點。
應明禹沒再多看,先回了局裡,他知道二隊跟這個案子有幾天了,資訊一定不少,加上屍檢的發現,痕檢的發現,抓到兇手只有一步之遙。
他腦子裡已經有了快要成型的犯案過程,唯一想不通的是動機,不過很多案子的真實動機都是隻有兇手才能交代的事,他費多少腦子都想不到。
應明禹進辦公室時只有陸淺淺坐在那裡,她正在看美麗收集回來的資料,這些是給應明禹準備的。
“給我。”
陸淺淺抬頭看到他,遞了資料給他:“手抓餅,吃了嗎?”
應明禹沒想到她問出這麼一句,張口後換了答案:“吃了。”
看了眼手錶,應明禹說了:“你還沒回去?”
陸淺淺搖搖頭:“我可以留下來,參與你們的辦案會嗎?”
應明禹看了她一會,這次的案子他不認為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對她來說:“死者是個孩子,你可以嗎?”
“會…放死者照片嗎?”陸淺淺有些打退堂鼓,她剛才看的資料都是二隊找人時的,當時是當失蹤案來查的。
“法醫那邊沒這麼快。”等會主要是和二隊整合所有資訊,另外指定辦案人,一個案子有兩個頭,一般而言只會降低破案速度。
“我要去。”
看著她堅定的小眼神,應明禹有些想摸摸她的頭,下意識的反應,不過他沒有動手。上次看到她這樣下定決心要辦成什麼事的表情,是第一回見面的時候,她問他能不能讓她畫他?
“等會讓美麗帶著你。”應明禹沒再多說。
他們這邊就丁原回來了,二隊也是隊長和一個做說明的人,付局來露了個面,倒是看了陸淺淺一眼,沒有問什麼。
王濤倒是趕回來了,他那邊有重大發現,找到了和運垃圾的車完全不同的車輛痕跡,因為堆垃圾的附近有地方積水比較溼,留下了車轍印。
考慮到不可能有小車從那裡往垃圾場開,懷疑那輛就是拋屍的車。他們已經把照片給到走訪的人,希望他們能留意家裡有車的人家,能第一時間做對照。
二隊的隊長接過話頭說了:“看來我們這邊方向不太對,我們之前跟進這個失蹤案的時候,聽說死者雙親有兩個關係很差的對頭,一個是生意上的競爭對手,還有個是常到他們店裡鬧事的小混混,之前被死者的父親教訓過,一直懷恨在心。”
“但這兩個對頭一個和死者家裡一樣是在小吃街開店的,還有個是無業遊民,家裡都沒有車,不具備拋屍條件。”
他身邊的警員介面從頭說起:“死者是五天前失蹤的,父母最後見他是下午兩點半,他獨自去補習班上課,本來應該五點半左右回到家可是沒有回來,家裡打給了補習班的老師,老師說他五點下課就走了。”
“我們之前沿著死者去補習班和回來的路都查過,唯一一個監控是一家二十四小時自助銀行門口的,可以看到死者兩點半之後從那裡往補習班走,但是沒有回來的記錄。”
丁原看了老大一眼接著說:“根據法醫那邊的初步檢查,死者受到過…性侵,因為是男孩子,所以只能以猥褻罪做說明。可以判定兇手中必然有一個男性,而且按照你們的說法,七月九日晚上五點後,死者離開補習班,回家的路上被什麼人帶走。”
“考慮到兇手有車,暫時無法鎖定搜尋範圍……”
應明禹敲了桌子,丁原立刻停頓下來,應明禹介面說:“正相反,可以斷定死者一定是在補習班到家的路上被人拐走,這兩處相距兩公里左右,中間全是大路車來車往,還有居民樓人流不少,不可能悄無聲息在這裡強行帶走一個十四歲的孩子。死者一定是自己跟隨兇手回家,徒步可以到的範圍。”
“由此可以推斷,兇手之一是和死者年紀相仿的男孩子,死者對他毫不設防,才會跟了他回家。”應明禹直接說出了推論結果,“這個兇手就是和死者發生關係的直接兇手,至於拋屍,我認為是第三者,可能是兇手的父母瞭解到情況後,實施了裝屍和拋屍。”
“因此,沿著死者回家的道路,往半徑兩公里左右範圍內,尋找家中有車有男孩子的家庭,男孩子的年齡可能在十五到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