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女兒喜歡,她這個做孃親的就要盡力幫助女兒實現。
“孩子他爸,我們小燕隨我年輕的時候,有一副好嗓子。”梁紅玉自誇道,“不管行不行,我們先心裡有數,有機會了就上,沒機會也無所謂啊,只要小燕喜歡就好。平時唱唱歌,心情也好啊!”
齊書記其實已經被齊小燕的歌聲說服了,只是他一向謹慎,不希望給女兒希望,最後又讓女兒失望,讓她難過。
“那行,你試試,寫信問問你二哥也好,不過如果你二哥有困難,你也不能埋怨你二哥。”齊書記道,“大軍,也麻煩你幫著盯著了。我們在這裡,離縣城遠,訊息不通。你那裡得到訊息,一定要儘快送過來啊。”
“叔,你放心吧,就憑我和連長的過命的交情,一定會在第一時間送來訊息的。小燕那麼聰明,嗓子好,模樣好,機會很大。”牛大軍道,“時間不走了,我該走了,要不然天黑回不到縣城了。”
“那你慢走啊!”齊書記,梁紅玉,齊小燕親自去送牛大軍。
齊小燕送走牛大軍出了村子之後,興沖沖去何甜甜家裡,想要告訴她這個訊息,半路上經過知青點的時候,聽到知青點裡傳來手風琴的聲音,正是她剛才唱的我的祖國。
齊小燕放滿腳步,跟著手風琴的聲音小聲唱起來,有了伴奏,她自己都覺得比清唱好聽多了。
村子裡有手風琴的,就是那個叫李明凱的知青。
如果她也會手風琴就更好了,不光會唱歌,還會樂器,被錄取的機會就更大了。
李明凱出來,正好看到聽得入迷的齊小燕。
“你唱歌很好聽,你還會唱什麼歌,我給你伴奏。”李明凱笑道,像個充滿陽光的大男孩,白色的的確良襯衫,下面是軍綠色的褲子,腳上一雙乾淨的解放鞋。
齊小燕面紅耳赤,偷聽別人彈琴,被當場捉住了,不好意思道:“我就是瞎唱的······”
說完急匆匆拋開了。
李明凱看著齊小燕羞澀跑開的背影,嘴角上翹,鄉下的姑娘,就是好哄,才不過一首歌,就讓齊小燕害羞了。
齊小燕一鼓作氣跑到了齊三奶奶家裡。
何甜甜泡了一杯紅糖茶,慢悠悠地喝著,“大姨媽”來了,需要補充一點熱量。
“小燕啊,你跑什麼啊?臉紅成這樣?”何甜甜問道,拍拍身邊的椅子,示意齊小燕過來坐。
齊小燕坐下,深呼吸幾下,仍舊十分興奮大道:“甜甜姐,我爸媽已經同意我考文工團了,而且我也寫信給二哥了,讓他幫我注意一些。還有啊,大軍哥讓我唱了一段,說我唱的比他以前所在部隊文工團女兵唱得好多了。”
何甜甜聽了這話,為齊小燕高興,道:“那就好,你唱的那麼好聽,嗓子好,家人又支援,一定會考上的。”
何甜甜其實挺羨慕齊小燕的,只是她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來,根本就唱不出來,即使肚子裡有很多歌,也唱不好聽。
“大軍哥讓我平時好好練習,可我沒有系統的學過音樂,不認識五線譜,也不認識簡譜。”齊小燕語氣裡透露出失落,“不過,我剛才經過知青點的時候,聽到裡面有人彈手風琴,那人叫李明凱,我聽齊芳芳說的,不光會彈琴,也會唱歌,你說我去跟他學音樂好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