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氏先祖藍安出身廟宇,聆梵音長成,通慧性靈,年少便是遠近聞名的高僧。弱冠之齡,他以“伽藍”之“藍”為姓還俗,做了一名樂師。
求仙問道途中,在姑蘇遇到了他所尋的“天定之人”,與之結為道侶,雙雙打下藍家的基業。在仙侶身隕之後,又迴歸寺中,了結此身。
【分界線】
雲深仙山,是一個正真的世外桃源,它是百年前,由藍氏先祖藍安和其道侶所建。
後立宗訓,宗訓只有六十條。
這六十條規訓分別是:第一,牢記使命,不忘初心。不可爭名奪利殘害同門,更不可拋妻棄子,若有違者必誅之。
第二,多聽多看少說話,凡事三思而行。
第三,未知全貌不予置評。
第四,但凡藍氏子孫滿五歲者,都得外出歷練,十四歲之前沒有成就者不得迴歸。第五,不可濫學徒所傳非人,除非萬不得已絕不出山。
第六,誅妖邪,立正法,大道永存。
第七,家主任期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八,十六歲前未婚配的女子,都要在手腕上戴條特製的紅繩,直到成家方可摘下。未履行婚約者,不可擅自標記。
第九,新人若三年內不能無所出,便不得干涉夫君再迎新人,且妾室不能超過兩個。成婚後要住在安排好的地方,除生辰,過節過年之外,其餘時間非召不得見面。
第十,不可亂用抹額玉飾,抹額玉飾不可做他用,抹額玉飾非父母妻兒不能觸碰。
第十一,不可目無尊長,不可頂撞尊長。
第十二,不可早退逃課,不可課堂遲到。第十三,不可考試作弊,不可擾亂課堂秩序。
第十四,不可夜不歸宿,不可夜遊。
第十五,不可私自外出。
第十六,不可製造雜音。
第十七,不可敲詐賭博。
第十八,不可強詞奪理,不可目無法紀。
第十九,不可與人攀比,不可擅動他人物品。第二十,不可戲弄他人,不可無視他人。第二十一,不可打斷他人言語。不可背後語人是非。
第二十二,不可無理取鬧,不可影響他人。
第二十三,不可借人錢財,不可欠人錢財。
第二十四,無信不立心誠則靈,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第二十五,不可亂丟雜物,不可破壞公物,不可焚燒雜物。
第二十六,不可私自鬥毆,不可攜帶凶器。第二十七,不可以大欺小,以強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