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英原本沒怎麼管房子的事。
有全哥找的人幫忙看著,全哥沒事也會過去的看看。
再加上那個山裡的人和他們都熟悉,知道是許英他們蓋房子都挺積極的,並且幹活還有錢拿,他們咋能不高興。
因為許英幫著他們賣山貨,這個村子裡現在每家的日子都挺不錯的,比別的屯子可是好太多了,他們從心裡感激許英,所以許英的事,他們都挺上心的。
這樣的情況下,根本就不用許英操心,她從來想過會出事。
“情況就是這樣,明達,英子,你們看呢?”
全哥把事情說了一下。
許英的臉有些不好看。
“當初我們承包這個是合法的,是,國有土地不得轉賣,可當時我們承包的是副業廠,是林地,我和英子當初也怕有羅亂,所以和林業局籤的合同也是正規的,並且還不是籤的不是林地最高使用年限,要知道最高使用年限可的七十年,我們籤的是耕地,只有三十年,三十年後林業局才有權利收回去,並且我們還有優先承包權,蓋房子我們也經過城管土地部門的審批,合同都是有法律效率的,他們現在不是國家要徵林,不是有不可違轉的原因,他們是無權收回去的!”
劉明達不知道林業局的那些人那裡來的底氣,不過他也明白,如果他們只是一般人,那他們還真鬥不過林業局。因為一般人不會把手續辦全,到時間林業局隨便挑些毛病說合同有問題,不合法,那就只能乾瞪眼。
許英明白了,這些她一直沒有動用過荷花池,路沒有修,即便那邊有個荷花池也沒啥人去看。
可現在不同了,橋修好了,路修好了,還要蓋房子。有心人自然就上心了。
這幾年人們條件好了,不怕花錢的人多了,很多人就一門心思想賺錢。
那她這個荷花池就落入了林業局的眼,他們現在說荷花池是他們的。要收回去,肯定是看現在通車方便了,他們隨便把那邊改造下,就能進錢,即便他們自己不做。他們可以承包出去,有橋,路是好的,那麼大兩個荷花池,還有幾十畝地,想來可以承包不少的錢,那就是林業局白得的收入,即便分分也能分不少。
這主意打的可真響啊。
“明達,你確定那手續沒問題吧?”
關於專業方面許英還是要詢問劉明達的。
“沒問題,當初咱們的手續合法。局長親自批的,各個部門的印章都有,並且我還公正過了,這合同是有法律效應的,再說,咱們不是局長家親戚,和林業局的人也不認識,所以不存在他們把公家的東西賤承包給咱們,咱們花的錢在現在來說真是少的可憐,可在那時間也不少了。所以不存在問題。從明面上走,打官司他們,他們沒有勝算,但是。我怕他們做那不要臉的事,弄些人去那邊搞破壞,咱們畢竟不住在那邊,他們要是天天去,也是麻煩。”
劉明達知道那些人,他們到時間打著林業局的名號。找一些人,說那地方是他們的,就不讓他們動工,那些幹活的人肯定怕這些人,到時間自然收工,若是這些人再叫來人,把那邊破壞了,還真的挺麻煩。
雖然說他在市裡也算有一點身份的人,可那些人不知道知道是他們買下了那邊,再則即便知道,如果那些人真不給面子,他還真沒有辦法,畢竟他不管那邊,和林業局也沒什麼來往。
“只要合法就行,至於他想破壞,哼。”
許英哼了一聲,他也要有那個能耐才行。
“不過……”
劉明達沉吟了一下,看全哥和許英都看向他,他才道:“二層的別墅是不能蓋了,如果沒有這檔子事,用耕田蓋私人住宅是違法的,但一般沒人告你,也不會閒的有人管,可現在林業局裡人插了手,咱們就不能蓋了,因為當初審批的手續可不是別墅,咱們只能照原來的蓋平房,不然他們有權讓咱們不能動工。”
全哥和許英都有些愕然,不過想想也就明白了。
“沒事,別墅蓋不蓋都無所謂,房子能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