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來犯錯找藉口,總得留下一點參考前科。
但津場木的問題,他就不是嫖不嫖的事。
據谷雲所知,這老傢伙早五十歲左右的時候,就已經不太行了,對那方面的需求,基本降低到了冰點。
到了六十歲,已然到了藥物都不管用的地步。
所以津場木史郎所謂的‘嫖娼’,其實就只是叫一些漂亮的妖怪小姐姐,然後讓她們彈琴唱曲,外加陪酒聊天而已。
因此,這是完全不帶某種顏色的怡情之旅。
當然,這些都不是關鍵。
事實上,美夜子和飯島環等人看到的,是谷雲追著津場木史郎指責和批評的畫面。
可就連谷雲家的式神們都不知道。
這一老一少,其實根本沒在打鬧,而是進入了某種神秘的聲討環節。
“1.5個億!”
谷雲:“你叫的是什麼東西?金子做的妖怪嗎?”
“隱世新來的花魁,這我能不叫?!”
“你不是不行嗎?!”
“不行就不能叫嗎,”津場木史郎:“美色豈是那等不便之物!”
“你太過分了,老頭!”
“竟然揹著我,一個人享受。”
沒錯,這才是谷雲真正生氣的地方:有這種好事,你竟然不帶我一起去?!
所以愛會消失對嗎?
虧我還把你當成最好的忘年之交,心靈導師,嫖娼之路上的同道中人。
沒想到啊,沒想到。
津場木史郎你個濃眉大眼的,竟然偷偷叫了花魁,用的還是我的錢!
更過分的是,沒有我的份!
是可忍,孰不可忍!
“前前後後,我連花魁長什麼樣都沒看到。”
谷雲:“這1.5個億,我就這麼當了大冤種,我咽不下這口氣!”
津場木騷氣逼人,當年帶著年僅10歲的谷雲去隱世走訪旅行。
半夜三更,特地帶著小谷雲去了一趟隱世著名的風月場所。
那一夜,包場到天明。
谷雲出的錢。
從那之後,津場木史郎便抱緊了谷雲的金大腿,發誓至死方休,否則絕不分離。
一開始,谷雲是拒絕的。
直到,他遇見了那些很懂人心,很捨得的妖女小姐姐們。
不得不承認,那邊真的很有一套。
當然,千萬不要想歪了。
雖說谷雲稱呼這種事為嫖娼,可實際上,隱世的花魁和藝伎都是隻賣藝不賣身的。
最多最多,就是陪酒唱曲彈彈琴。
高雅,非常的高雅!
津場木年紀大了,玩不動了,現在就喜歡這種風雅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