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曦來到李素依的辦公室,敲了一下門,結果李素依根本就不在。
此時李素依還在往江都趕呢,把羅陽送到那邊,距離現在也就兩個小時左右,她還要一個多小時才能到。
沒回應,最後她只能去李素依秘書的辦公室,說明了一下情況,讓秘書等會幫自己轉達給李素依一下。
她還指望這個月的工資生活呢,上次被扣了全部獎金,她雖然有點委屈,不過也是她自己主動的,所以也沒啥怨恨的,這次不是她主動的,總不能扣工資吧。
“好了,走吧。”
陳曦來到門口的時候,對著幾位警員說道。
整個公司幾乎都看見了這一幕,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沒人敢上去問,就兩個跟陳曦關係好的女生問了陳曦一下,陳曦也就說沒什麼事,協助調查,一會就回來了。
在車上,彼此也沒有交流,一直到警局,陳曦被帶到了一個問詢室,不是那種審訊的,畢竟陳曦可不是犯罪嫌疑人。
兩男兩女,共同對陳曦問話。
“你跟羅陽是什麼關係?”
“之前說過了,他是我男朋友。”
“可是據我們所知,羅陽目前是已婚狀態。”
“我知道,這個有問題嗎?”
陳曦總算確定了一點,羅陽是真的結婚了,但她相信羅陽,結婚肯定不是自願的,一定是發生了一些她不知道的事。
“沒問題,那請問一下,昨晚一點多你給羅陽打電話說了什麼呢?”
幾個警員也是按照流程來,陳曦跟一個已婚男談戀愛,頂多就是個人作風問題,說她不要臉也行,但是跟本案子沒有任何關係。
“沒說什麼,就是好久不見,聊了兩句。”
“可是根據我們從通訊公司調出來的錄音,你似乎知道了羅陽犯罪的事情,並且言語中有頂罪的意思。”
“你們想多了,我當時得知這個訊息之後,心裡有些慌,就打電話給他,但是從始至終,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測,所謂的關心則亂而已,能說明什麼問題?”
確實,羅陽從頭到尾都沒承認自己做過什麼事,哪怕最後回應的幾句,也都十分模糊,無法判斷他是否做過。
如果羅陽真的在電話裡面很明確的說自己殺人了,那麼今天陳曦壓根就不需要被帶到警局來,僅僅問一句,知道不知道羅陽的行蹤,就足夠了。
現在真的沒辦法證明兇手就是羅陽,現場留下的指紋相當模糊,加上沒有物證跟目擊證人。
“那你知道現在羅陽所在的位置嗎?”
“不知道。”
“請你配合。”
“我已經很配合了!”
“提供虛假資訊或者作偽證,是要面臨刑事處罰的。”
“這點我很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