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的情況很快處理完,幾人開車回到了隊裡,葉蕭蕭回到隊裡後,韓煜便給她放了假,一來是因為她作為親屬不能參與此案,二來則是也擔心她的情況,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任誰都不會有好心情,便讓她回去休息。
葉蕭蕭將手機拿出來,說道,“昨晚她給我發了資訊,找我借錢,我當時給她回了電話,但是沒接,我以為她又去哪兒玩了,本來想著今天再問問的。”
葉蕭蕭語氣中帶著自責,程嘉軒安慰道,“別多想,這種事情不要怪自己。”
葉蕭蕭深呼吸了一口氣,“她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名叫葉婷婷,今年24歲,具體工作我不太清楚,因為很少聯絡。她沒上大學,高中讀的是職高,學的是幼師,但是沒有從事這方面的工作。我很少回家,和她也不怎麼聯絡,所以對她現在的情況不怎麼了解。”
“行了,我們會查的,你回去休息吧。”程嘉軒再次安慰。
葉蕭蕭點頭,拿著包便離開了,她的背影看著很是落寞。時間過的很快,從案發現場回來的時候還是上午,轉眼便到了晚上,幾人在辦公室裡一直忙碌著,這時蔡博就讓韓煜過去一趟。
韓煜進門後,蔡博沒先說關於屍體的事,而是先問道,“蕭蕭沒事吧?”
“給她放了假,讓她回去休息了。”
“哎,”蔡博和韓煜的性格有點像,表面看著嚴肅,實際對同事還是很關心的,他也不再過多感慨,直接說起了情況,“死者確實是被勒死的,你看她脖子這裡的勒痕,是從下至上的,和縊死的痕跡很像,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上吊自殺。”
蔡博接著又指著屍體的腿部繼續說道,“但是呢,如果是上吊自殺,死者的身體外部不會有什麼其他傷痕。但是她的腿部和腳後跟的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擦傷,應該是在被兇手勒住脖子時掙扎所造成的,死者並沒有受到侵犯。另外,有幾點很奇怪。”
“什麼?”
“第一點,死者手上的指甲油很奇怪,因為她不僅手上塗了,腳上也塗了,而且塗的還特別不整齊,看著挺奇怪的。第二點,則是她脖子上的勒痕,不是我們常見的麻繩,這個勒痕特別細,而且好像是兩層,我目前還沒想到有什麼東西長這樣的。第三,則是死者的腳部,你看啊,她的腳趾和腳後跟有特別明顯的傷痕,都流血了,腳趾幾乎是蜷縮狀態的,只有一種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這鞋不合她腳,或者說,這鞋不是她的。”
“兇手給她穿的。”韓煜沉吟道,“還有其他什麼發現嗎?”
“倒是還有個事,死者在死之前吃了一頓牛排,喝了紅酒。”蔡博指著不遠處的瓶子,遠遠的看上去很是混沌。
“行,那我先回去,你要是有什麼發現再跟我說。”
“知道,你們注意身體啊,最近這案子一個接一個的,別熬壞了身體。”蔡博年齡比他們大,便總是像對晚輩那樣囑咐。
韓煜回到隊裡後,看到白一帆正抱著杯咖啡邊喝邊工作著,而程嘉軒也泡了杯濃茶,白一帆見韓煜回來了,指著他的桌子提醒,“韓隊,給你買的咖啡在桌上啊。”看到隊員這麼辛苦,韓煜也有些過意不去,俞舒窈的案子剛結束,就出了這事,如今蕭蕭不能參與此案,他們幾個會更加辛苦,正想著這事,韓煜的手機便響了,是陸國富打來的電話,讓韓煜過去一趟。
陸國富的辦公室很簡單,韓煜進來後便問道,“陸局,找我什麼事啊?”
“你先坐下吧,”陸國富招呼道,“蕭蕭沒事吧?”
“她還好。”
“你們隊現在任務重,案子多,所以呢,想給你們增加個人。”
韓煜沉默沒有回答,隊裡的案子確實很多,小白雖然厲害,但是她主攻的是電腦方面,對於現場還是不夠熟悉的,老程和蕭蕭倒是很不錯,可是蕭蕭目前又不能參與案件。而且如果這個案子結束後,蕭蕭歸了隊,多一個人也是多一份力量,長遠來看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見韓煜沒回答,陸國富以為他不願意,便勸慰道,“其實呢,這次給你們隊增加人,還有一個原因。現在刑警隊的分隊裡,就你們隊破案率最高,所以上邊想把你們隊的實力總體增強,讓你們不僅能夠做好自身的工作,也能夠去協助其他地區的同事去破案。尤其咱們周邊城市,警力有限。”
韓煜對這個想法很意外,但是也願意接受,作為一名刑警,調查案件找到兇手,這是本分,“這次加入我們隊的是誰?”
陸國富沒想到韓煜這麼快就鬆口,連忙拿出一份簡歷來,“他叫李暢,26歲,以前在部隊,身手非常好,而且獲得過很多榮譽。後來他當了警察,因為表現優異所以被調到臨華來。”
韓煜拿著那份簡歷,照片上的李暢看著倒是眉清目秀,跟陸國富口中所說的軍人好像沾不上邊,反而更像一個在讀書的年輕小夥子。“行,那讓他明早就來隊裡吧。”
陸國富非常高興,他年輕的時候也是叱吒風雲的人,現在到了中年,他特別喜歡給優秀的年輕人提供平臺,所以有時候看到特別優秀的年輕人,總是很想招到自己的隊伍裡來。
韓煜再次回到辦公室,看著白一帆和程嘉軒還在忙,便將那份簡歷放在桌上,說道,“明早咱們隊會來一個同事,以後就跟我們一起工作了,這是他的簡歷,你們可以看看。”
白一帆和程嘉軒互相對望了一眼,都趕緊湊到桌前,兩人看完後都沒有意義,對於新來的同事自然是歡迎的。
而李暢本人此時剛整理好自己的東西,他身材高大,長相年輕,既不是程嘉軒那種粗狂的大叔模樣,也不是韓煜清冷嚴謹的模樣,他看著給人一種很有活力的感覺。他不是臨華本地人,早年在部隊呆了多年,又當了兩年警察,這次被調過來,本來想著隨便租個房子就成,但他姐姐心疼他工作辛苦,便把臨華市的一套房子給他住了。
李暢的家裡很有錢,有錢到什麼地步呢?就是他不用工作隨便花錢都花不完,他父母做的生意已經發展到了國外,唯一的姐姐又是家族生意的負責人,本來家裡想讓他也接手家族生意的,但是他偏偏不走這條路,當年考了軍大,然後去部隊了,好在他自己也爭氣。
李暢的姐姐叫做李涵,31歲,已經結婚了,結婚物件也是個公司老總,算是典型的強強聯合,夫妻兩人比較恩愛,很是幸福,如今已經有個3歲的兒子,非常可愛。對外是個典型的女強人,而對弟弟則是個慈母般的存在。早年父母做生意,忙的顧不得家裡,那時候李涵便照顧弟弟。
李暢看著姐姐在客廳裡走來走去,嘴裡還嘟囔著是不是有什麼沒準備好的,李暢無奈的站起來,拉著姐姐坐下說道,“姐,你就不用操心我了,我一個大小夥子,有什麼要買的我自己去買就好了。”
李涵白了他一眼,“我說你,你都這麼大了,你要去部隊,咱們也沒攔著你。你要當警察,我們也支援你,但是你好歹找個女朋友啊,要不我在咱們公司給你找一個?”
李暢更加無奈,“姐,趕緊回去吧,再不回去,辰辰醒了找不到你會哭的。”李暢所說的辰辰就是李涵的3歲兒子。
提到自己的兒子,李涵這才看了一下時間,“都這麼晚了,那行,你歇著吧,我走了,要是有什麼事就告訴我啊。”
“好,知道了,你回去注意安全。”李暢將姐姐送到門口後,回來靠在沙發上,期待著第二天和大家的見面。
第二天一大早,白一帆剛到隊裡,就看見從外邊進來一人,此人和韓煜差不多高,但看著比韓煜更加的白淨些,也看著更年輕些。白一帆一眼認出這就是昨晚韓隊說的那個人,李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