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還是第一次穿著披風打球,這系統又發什麼神經,非要這樣弄得這麼奇怪嗎?
李良摸了摸身上的披風,材質是滌綸的,摸上去倒是挺舒服。
而且,李良動了動身體,這披風圍在身上,竟感覺不到任何重量。
再動動胳膊動動腿,在場上跑兩步,亦沒有任何阻礙。
看樣子這不過是系統的一個視覺效果。
不過系統竟然這麼做,肯定有什麼陰謀~
李良已經聞到了陰謀的氣息。
沃爾特弗雷澤拿著球,走到底線,道:“布魯斯李,待會兒我會在場上進行自由運球,你一定要緊緊盯住我。十分鐘的時間,堅持住,你就過關了。”
李良想,這任務看起來很簡單,但這個系統絕不會佈置這種簡單的任務。
而且,弗雷澤的話很模糊,他說要緊緊盯住他,到底什麼叫緊緊盯住呢?
我用眼睛一直盯著你行嗎?
不管了,反正十分鐘,走著瞧吧。
李良點點頭,走到了弗雷澤跟前。
弗雷澤身高6尺4,和達柳思莫里斯一樣,但他的體型明顯比莫里斯大一圈。
雖然他是70年代活躍的球員,可他的身體素質已然相當出眾。
臂展、體重、力量,弗雷澤放到今天依舊是頂級的那一批人。
一個球員是否擁有天賦,身體外形就是最顯著的指標。
凡是NBA闖出一番成就的球星,體型必然異於常人。
什麼雙手過膝,手大如盆,屁股寬過肩賽過活神仙,在NBA都能找到。
任務開始,弗雷澤持球向前做直線運動。
李良張開雙臂,壓低重心,開始緊跟弗雷澤。
這種練習過去四年裡李良做過很多次。
全場領防、半場貼防,都是基本內容。
當然,李良一般都是做陪練,幫主力練習防守,或者幫主力練習破緊逼。
弗雷澤運球速度不快,他還是NBA早期的運球方式。
身體重心較高,運球點在膝蓋以上,身體平直,單手運球為主。
這樣的運球方式,一是因為60、70年代對走步的吹罰較為嚴格,同時外線防守強度一般。
二是街球運球文化尚未普及,學院派風格盛行;
三是高運球點有利於球員在外線突施冷箭,那時候突破不是一個好的進攻選擇。
這是當時後衛運球的一大特色,對於李良來說,他覺得盯弗雷澤不是什麼問題。
弗雷澤已經運球到了中線,他突然開始加速,李良側向橫移跟上。
他的橫移速度可是相當快了。
弗雷澤接著運球一收,體前變向,運球手從右手變為了左手,接著整個人朝著李良貼了過來。
李良知道自己必須要讓開,否則有裁判在的話,就是一個阻擋犯規。
對於外線防守人來說,這個度很難把握好,尤其在Handcheck取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