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寫作的時候,我們在談論什麼》
我時常覺得我是幸運的。
早在初中,老師命題作文《我的理想》,當時我寫的就是,我想要成為一名網文作家。
那時每週五放學時,我都會拿出從平日早飯錢裡省下的五塊錢,去書報亭買一本知音漫客。
知音漫客開辦了名叫《小說繪》的刊物,每月上下旬發售,售價十元,後來名聲大噪的龍族,就在上面連載。
那時候的網文方興未艾,實體出版大行其道,暢銷的網文總能在新華書店的“網路文學”一欄見到。就在新華書店,我看了許多當下仍舊火爆的名作,印象最深刻的是《惡魔法則》。
嗯……西幻作品,爛尾了,且精神續作也爛尾……
後來龍族火遍大江南北,龍三每出一部我都會第一時間趕到書報亭,至今仍記得龍三結尾帶給我的震撼,直面而來的情感衝擊讓我悵然若失。
要不然,俺也試試?
除了網文外,當時我在新華書店還看了很多意林經典譯作,什麼包法利夫人,呼嘯山莊,希臘神話,聖經神話……我開始幻想,當我成為網文作家,我會寫什麼。
最初設想的是,我要寫一個穿越到西方神話世界裡的故事。
我在書桌上刻下希臘神話十二名主神的名字,火神赫淮斯托斯、愛神阿芙洛狄忒、酒神狄俄尼索斯這仨的名字最長最難記,好不容易記住之後,無事發生,畢竟這些東西不論在生活還是學習中都是無用的。
那什麼是有用的呢?
《莊子》裡有無用之用的說法,一顆大樹如果長成適合當做木材的形狀,那它就難逃被伐倒的命運,但如果它長成毫無用處的榆木疙瘩,那它就可以安穩生存……噢對了,這則故事也是從意林裡看來的。
我想說的是,你先別管這樹有沒有用,你就說它是不是樹吧。
是樹,OK,那這就是它的價值,它的意義。
寫作也是一樣。
一個二十多歲沒有工作的年輕人,往往會把自己想象成一個作家。
這是因為這個時候大家都在思考,到底什麼是人生的意義,有了追問就有了回答,不論對錯,付諸筆尖,就有了寫作。
編輯常常說,寫作最重要的是表達。
只要弄清楚想要表達的主題,一本書就會朝著主題的方向一路狂奔而去。
我開始在起點上傳作品,我想要表達我對寶可夢的熱愛,表達人與寶可夢之間的情感,我做到了,我寫的寶可夢同人現在還會被人偶爾提及,這對一部完結多年的作品來說,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後來我開始轉型,在摸索轉型的道路上深感痛苦,因為我一時間找不到我想要表達的東西,找不到我甘願為之燃燒激情,哪怕做夢都在想著怎麼讓它變得更加精彩的東西。
我花錢很節省,因為我一年到頭足不出戶,窩在家中眼眶發黑對著發光的螢幕噼裡啪啦應該是我與許多同行的常態。
而在這畢業後的幾年來,我一直都是全職的狀態,沒有步入過社會,沒有嘗過戀愛的酸甜,沒有和爸媽敞開心扉的交談……我一直在尋找我想要表達的東西。
我的靈感,我的激情,我的繆斯女神。
我應該是找到了。
那句話是,去碼頭整點薯條。
哪怕天塌下來也沒有去碼頭整點薯條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