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濱東賓館辦好手續開完房間,常、尚兩人終於可坐下來好好聊聊。老周很知趣:“常總,我在旁邊,有什麼事喊我,我先給王總回個電話,估計她也很揪心……”
“好!你辛苦了。”
房間裡,常天浩輕輕為小琴擦去眼角的淚痕,看著她那變得憔悴不堪的臉孔,嘆息道:“琴姐姐,你受委屈了。和我說吧,到底怎麼回事?”
小琴斷斷續續將事情經過講了一通:
12月月初,小琴父親尚志勇駕駛卡車到濱海送貨,路過濱東境內時,忽然道路邊山體滑坡,為避免被巨石掩埋,他急打方向,對面另一輛拖拉機也看到了這情況,同樣猛打方向,雙方就撞在一起並翻了車。
撞車後果比較嚴重:尚志勇翻出車外,手臂骨折;對面拖拉機上一死一傷——年輕的駕駛員受傷,後面老者因傷重不治而死亡。
隨後三人被聞訊趕來的警察和村民送往醫院,小琴接到情況後也立即往濱東趕,這就是超哥在電話裡說的小琴父親手臂骨折的事——當時小琴只知父親翻車並手臂骨折,不知道還有其他涉及情況。
從法理而言,這種因意外事件而導致交通事故不應當視為交通肇事而更構成緊急避險,但對方家屬一口咬定是卡車肇事撞車造成死傷,要求賠償。考慮到對方畢竟一死一傷,然後又是當地人,所以警方暫時按這個邏輯處理,由於尚志勇同樣有傷,所以先治療再談後續處理。
整體而言賠償勉強也說的過去,所以雙方就談。
一開始談的價碼是15萬+醫藥費,在當地這行情基本算正常。考慮到交通肇事處理中肇事者如果在民事補償部分到位且獲得被害人諒解,那案件最後判處時會考慮量刑。所以小琴先按警方要求墊付了1萬塊醫藥費,然後又從錢塘取了錢——她家裡積蓄不多,好在有常天浩給她留下的10萬備用金,所以她就想這麼處理。
本來打算速戰速決,但後來情況就不對了,傷者有個遠房堂叔是副鄉長,在當地頗有勢力,被推出來進行談判。而尚志勇服務的是個私人老闆,第一次露面後後來就沒怎麼出現。迫於無奈的小琴只能自己去處理。結果這副鄉長不知怎麼就看上了小琴,一面獅子大開口不斷提高賠償價格,一面暗示小琴——只要從了他,這件事他會負責擺平。
小琴哪裡肯依,自然雙方也不可能達成協議,但因為案件審理還需要受害人家屬出具諒解書,所以小琴也不敢聲張,只是上門苦苦哀求,這是常天浩給她打手機經常打不通的緣由——鄉下地方訊號怎麼能好的起來?
這樣來來回回拖延了一段時間,上週這副鄉長按捺不住,藉口最後談判,把小琴叫到賓館裡。
小琴心裡害怕但又不敢不去,最後帶了把剪刀赴會,果不其然,談了沒幾分鐘對方就開始動手動腳,試圖施暴,小琴瞅準機會掏出剪刀刺了對方一下,趁對方刺痛之際才逃脫出來,不過裝錢的包就沒拿回來,15 萬全留在了賓館。
等於錢花了事情卻沒辦成。
接下去對方惱羞成怒,直接讓警方將尚志勇收監,不但要以交通肇事罪的名義判尚志勇10年8年,還準備追究小琴“惡意傷人”的責任,小琴害怕不已,又不敢再去面對,只能躲在招待所裡以淚洗臉。
“我不想我爹坐牢,但也不想從他……天浩,我實在走投無路了,所以來找你……”說完這些,她忍不住抱著常天浩痛哭起來。
常天浩輕輕她摟在懷裡,安慰道:“好了好了,我不是來了嘛,事情總能解決的。唉,你怎麼不早和我說呢?一出事你就和我說不是更好?”
“我怕……我怕影響你,那會你說你也挺忙的……”
“傻瓜,我們自己人,什麼麻煩不麻煩。”常天浩低頭看了看,發現她脖子上那串梵克雅寶的四葉草,輕聲道:“項鍊還帶著啊……我以為你缺錢時會把它也賣了。”
“這是你給我的,怎麼能賣?我死了都不會賣!”
“好好,情況我知道了,事情我來處理吧。”
故事和常天浩想的還有點出入:原以為只是錢不夠的問題,所以他帶了50萬過來想著能解燃眉之急,但現在對方不但垂涎於小琴,還動手動腳甚至試圖強暴,這就觸及他的逆鱗了。
多要錢可以理解,這是人之常情,藉口要錢逼迫女孩子就範,這嘴臉太噁心。所以現在光送錢不行,得制住這傢伙。
去舉報麼?
他搖搖頭,沒什麼用,緩不濟急。
找更大的官僚?
人生地不熟的,找關係都託不進去。
老話說得好,能花錢都不是事,可這件事明顯已超過花錢的範疇,必須找關係。
可恨自己含趙量不足!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