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包養我?”林楓大義凌然的道:“對不起,我是個有節操的職業籃球運動員,只賣身,不賣藝……”
只賣身,不賣藝??
秦若琳笑了:“我看你這狀態還不錯嘛。”
“正如你說,不就是禁賽、罰款嘛,能怎麼著!”林楓道。
“既然你狀態這麼好,那咱們就談談正事。”秦若琳正色道:“上次我不是說要你那首《愛笑的眼睛》的授權嗎,現在我改主意了,要全版權買斷,你開價吧。”
“全版權買斷?我可以理解成你是在趁火打劫嗎??”林楓明白,秦若琳是想幫他。
“我就是要趁火打劫,誰讓你現在缺錢呢!”秦若琳在電話裡笑了笑,道:“你要是不願意開價,那我就給你報個價,《愛笑的眼睛》全版權買斷,三十萬。另外,燕北高速上你唱的那首《當》,我也要了,同樣是全版權買斷,也是三十萬,兩首歌,六十萬,你要覺得行,我就讓經紀人過去找你籤合同。”
“一首歌三十萬?是不是太低了?”林楓一副自己很吃虧的語氣。
“一般新人一首歌頂天了全版權也就賣十萬左右,那還是質量特別過硬的前提下,你這一首歌我都給你三十萬了,還低?!”秦若琳佯怒道:“再廢話,不買了!”
“得嘞,那就便宜你了!”林楓見好就收。
“這還差不多,明天上午我經紀人去找你籤合同,先這樣,我這邊忙著呢。”秦若琳說著,就要掛電話。
林楓趕緊喊住了她。
“等一下。”
“還有事?”
“那個,謝謝了……”林楓誠懇的道。
“謝什麼啊,要謝也是我謝你,行了,先這樣,我正忙呢……”
電話中響起了忙音,林楓聳聳肩,然後長長舒了一口氣,甭管怎麼說,罰款的錢是有著落。
三十萬一首歌的全版權買斷價格,看似林楓佔了便宜,事實上,林楓知道,這兩首歌秦若琳買的絕對不賠,這也是他肯賣歌給秦若琳的原因。
微博上。
就在林楓和秦若琳通電話的時候。
林楓的粉絲和周子謙的粉絲又掀起了罵戰,起因便是周子謙那條諷刺林楓的微博。
眼見雙方的罵戰愈演愈烈,林楓斟酌之後,也更新了微博。
針對這兩天發生的事情,我需要說明一下。
第一,粉絲為我眾籌的事,我也是剛剛才知道,謝謝你們,有你們這樣的關心與支援,此生足矣!不過,你們的好意我心領了,錢我不會收!能夠返回去最好,如果不能,就用這些錢成立一個基金吧,去幫助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第二,籃協的處罰結果沒問題,大家不要噴了,因為,我的確做了有違紀律的事情,怎麼處罰,我都沒有任何怨言。不過,讓我向北城的流氓球迷道歉,門都沒有!拋開球員的身份,我始終認為,在這件事上,我沒做錯什麼!
第三,請某條瘋狗自重,慢說我之前不知道粉絲眾籌的事,就算我知道,就算是我發起的,那麼,關你鳥事!你有嚼舌根的時間,還不如想想怎麼才能在《音樂PK擂臺》上贏我,萬一輸了,你可是要退出樂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