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啷~
“這是酒心的,這個甜。你……你去哪啊,榮恩?!你還沒結網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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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林恩和火星哥兩人租住的公寓當中。
林恩正在自己的房間裡偷聽隔壁鄰居……健身,反正聲音挺大的。
榮恩住在客廳裡側的房間,相對安靜些,他正在瀏覽網頁,看的都是些什麼人性的觀點對撞和辯論,是越看越迷茫。
“榮恩!”
林恩又急匆匆的從他的房間跑出來,手裡還拿著一個玻璃杯。
“你說,咱們這麼待著,是不是沒意思,咱們去隔壁敲門吧!敲完就跑!怎麼樣?”
榮恩眼皮子都沒抬:“我不去。”
“那……咱們去酒吧外面散散步吧,那邊經常有人缺錢,我們得提供幫助啊!”
“不去。”
“布萊克社群?”
“不去。”
“只在晚上才人多的碼頭?”
“不去。”
“肉聯廠?炸雞店?不搬家的搬家公司?”
“不去。”
林恩撓撓頭,無比痛苦的樣子:“三天!已經三天沒人搶我的錢了,你知道我這三天怎麼過的麼!”
啪。合上電腦,榮恩抬起頭,面無表情:“知道。第一天,你幫樓下的小孩解決了霸凌事件,我搞不清楚一個四歲一個五歲,兩個人搶糖吃,是怎麼被你理解成霸凌的。
糖最後讓你吃了,對吧,林恩。
第二天,三樓的噪音擾民,你去人家窗外撓玻璃,還偷偷擰死了人家的吉他。他放自己錄的歌的時候,你那跑調走音的歌聲,我在五樓都聽的見。
今天,林恩,不是我說你,你已經去隔壁敲了十幾次門了,每次開門都看不見人。隔壁現在正搬家呢。
你能不能,就是稍微,哪怕一點點,只是安靜一點點就行。”
林恩表情訕訕:“嗐,這不是助人為樂麼,助人為樂的事兒怎麼能輕言放棄呢,再說了,你不出門,你還不讓我出門,你這……”
“唉……”
榮恩一拍腦門,他覺得自己已經上百年沒這麼難過了。
“行吧。您願意出去幹什麼就幹什麼吧,只是,林恩,記住我說的話,暫時別鬧出太……”
嗖!
有風颳過。
林恩已經不見了人影,只留下窗戶不斷地開合。
五樓而已,已經摔不死林恩了。
“唉……”
榮恩開啟電腦,又開始陷入到無窮無盡的人性辯論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