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俠皺皺眉,沒說什麼。
林恩覺得他不殺是迂腐和愚蠢守舊,但林恩從來不曾建議他改正什麼。
布魯斯覺得林恩殺人是激進,是藐視法律是毫無原則,布魯斯也不去阻止林恩。
兩人相安無事,甚至還能成為朋友,一起在各種出任務的時候合作,其原因就在於此。
他的法律,不是林恩的法律。
就是這樣,僅此而已。
……
“行了。你慢慢查,我回去補個覺再說。”
說著林恩就嘖嘖有聲的感嘆道:“你還說別人是怪物,我連著好幾天沒睡覺,我都覺得累。你居然還能……我也真是服氣的。”
唉聲嘆氣的,林恩揹著手就離開了這裡。
……
之後的幾天裡,林恩和百特曼還是會一起合作,各種掃蕩哥譚的犯罪份子,有的直接就被林恩幹掉,有的則是被百特曼打斷好幾根骨頭,扔到了戈登警署的門口。
那邊戈登也瘋狂的加著班,把人定罪,送監獄的送監獄,送醫院的送醫院,當然更多的人是直接從法庭出來就扔阿卡姆去了。
哥譚再一次人才凋敝,阿卡姆再一次人才濟濟。
可以的,這很合理,這很哥譚。
而在清掃這些傢伙的過程中,林恩和老蝙蝠也發現了一些有趣的人和事,哥譚的各種人才這回算是真正的認識了林恩,畢竟隨身帶著阿卡姆精英培訓班報名書還逼人家簽字的人確實就這麼一位,想不認識,想不印象深刻都不行。
與此同時呢,老蝙蝠也沒忘了他的調查,並且,隨著逐漸的抽絲剝繭,接近事實的真相,他也不得不承認,林恩說的,的確是對的。
不過,也只對了一半。
蒐集這些資訊碎片的人,不只有官方,還有其他的人。
同樣聞名於世界的大富豪,隔壁大都會的寡頭:萊克斯盧瑟。
這就有意思起來了。
尤其是,當布魯斯把這個名字告訴林恩的時候,林恩那脫口而出的一句:萊禿!
精通中文的布魯斯當然聽懂了林恩這句話的意思,不過當他再問的時候,林恩就又變成了討厭的謎語人,什麼也不說,只是嘿嘿嘿的笑。
“你自己去查唄。”說來說去就是這一句話,討厭極了。
不過,大都會啊。
那不是克拉克生活的地方嗎。
布魯斯有點遲疑,暫時不知道要不要和克拉克說一聲。而對此,林恩一反常態的,直接給出了他的直觀的建議:“當然要說,你們要好好合作,說不定還會碰出什麼有意思的火花呢~”
布魯斯總覺得,林恩說這句話的時候,那笑容裡,除了一貫的賤兮兮之外,還有點其他說不清楚的“惡意”。
布魯斯當然想去找林恩把問題問問清楚,以他多疑的習慣,林恩既然這樣說了,那他天然的就認為這裡面一定有問題。
可是,林恩找不到了。
他又離開了哥譚,去了……那叫,納新諾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