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林恩的超常發揮所賜,律師小哥只用了一句話就成功的幫林恩走出了法庭。
“如您所見,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他明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對此,在場的人,沒有任何一個人表示反對。
這臨場的證據,太能說明問題了。
所以,在林恩全程看熱鬧的過程當中,僅用了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關於林恩併案之後的那一大堆的案件,就都被受理完畢。
林恩得到了他想要的結果,被判處在阿卡姆服刑35年。
小律師完美的結束了第一次的出庭。
戈登也終於能暫時擺脫林恩的大禮包,可以說是皆大歡喜。
對此,林恩覺得,自己應該居首功。
戈登表示認同,並強烈建議林恩馬上上車去阿卡姆報道,具體的法務工作,戈登會在車上加班加點的解決出來,派人送到阿卡姆去。
於是,在闊別半年之後,林恩又一次的回到了阿卡姆。
“啊……比回家還勤快。哈哈哈……來抓我呀來抓我呀!
哈哈哈,沒打著!”
林恩又一次的站在門口,跳下了車,戲耍警衛之後,才算完成了這一套標準的入院流程,被安排進了他之前住的地方。
……………………………………
“我室友呢。”
住進來之後,就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想來想去,好半天才想起來,對哦,我原來不是有室友麼,勞頓哪去了?
林恩趴在門上的小欄杆上問了半天,沒人回答他,直到他開始掏東西,準備把這炸了自己出去找人問的時候,才有一個穿著西服,戴著眼鏡的胖男人才急匆匆的跑過來,一臉汗水的站在林恩的房間面前,又是鞠躬又是賠禮的。
“你是院長?”
林恩的手還在鐵欄杆上放著,微微放低著身子,看起來好像是他比較低聲下氣一樣。
不過實際的情況是,外面那人好像一直不太對勁,他有點抖,怕的發抖。
“不、不是,我不是,我是阿卡姆的住院部主任,所有的人員來往,入住,出院及轉院手續,都是由我負責的。”
“哦~~”
林恩拉了個長音,把人家又嚇的退後了一步。
“你檔案拿來了麼,給我。”
“是是是,拿來了,在這。”
胖男人把一個資料夾放到了林恩手裡,看上去就像在給什麼人上供一樣。
“行了,你走吧,明天來取這東西。
等會兒,我有點事問你。”
男人剛要走,林恩就叫住了他。
“勞頓,什麼時候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