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光漢馬上問道:“這個老東西是不是裝病?”
羅銳出聲:“不太可能,這個白西北年輕的時候就不是一個好東西,犯的事兒不少,如果想要逃脫法律的制裁,他用不著裝病,這事情過去五年了,他有大把的時間可以逃出國。
況且,向柯被埋在南郊工地,這個專案是他兒子在做的,他要是裝瘋,不可能不去轉移屍體,任由向柯的屍體暴露。”
林晨回答說:“昨天下山之後,我們就派人去了縣醫院,白西北現在被單獨關押在病房裡,因為抓捕他和白康勇時,他開槍拘捕,身中兩槍,但都不是致命傷,所以還在休養。
我們請了醫生對他的病情診斷,以及回溯了他這五年的病例情況,也詢問了北郊療養院的相關人士,白西北確實是在五年前患的老年痴呆症。
他第一次去醫院看病的時間是在2004年的五月三號,也就是【1*23案】發生的四個月之後。
除了縣醫院,省市的甲級醫院,帝都的醫院,都有他就診的記錄。如此看來,他患病是事實,應該不假。”
林晨說完,蔡曉靜繼續道:“我們詢問過他的主治醫生,白西北並不是完全痴呆,他每天有一兩個小時的清醒時間。”
羅銳道:“有規律可循嗎?”
他還記得第一次和白西北相遇的時候,對方說話很清晰,有條理,也能記住事兒。
“只是間隙性恢復神智,醫生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清醒。”
羅銳看向從省市趕回來的楚陽,後者道:“從我們調查的情況得知,白西北十有**就是【1*23案】的兇手,應該錯不了。
據白康勇和其親屬交代,2004年的1月23號,那天一大早,白西北就出門了,他沒說出去幹什麼,不過他穿的是防風衣、登山鞋,而且戴著一雙碳纖維手套,這種手套在國外,多用於打靶、或者是軍用手套,他這副裝扮,毫無疑問是進山打獵!”
趙春來跟著道:“我們法醫部門已經把生物樣本送去了市局的物證中心,加了個塞,今天晚上就能出來結果。
我們也對這三個娃娃的屍骸做了詳細鑑定,我傾向於這三個娃娃就是失蹤五年的嚮明、吳越和任小勇,這個從骨齡和身高、以及許隊挖掘出的衣服能判斷。
一號屍骨,大家看一下大螢幕,他是背後中了一槍,彈片嵌在第二節脊椎、稍微靠右0.6厘米的地方。而後,我們在他的左後腦的位置也找到了彈片。
也就是說,這個娃娃是被人從身後開了兩槍,一槍打在後背,一槍打在後腦勺。”
“二號屍骨同樣如此,背後中了兩槍,靠近腰部和肩胛骨的位置,但都不是致命傷,我推測為流血過多而死,要麼就是他處於昏迷、還未斷氣的情況下,被人活埋,導致窒息而死!
至於到底是哪一種死因,這就要你們去詢問嫌疑人。”
“三號屍骨是臉部中槍,一槍致命,當場死亡,而且是短距離射擊……”
趙明接過趙春來的話頭:“我推測距離應該不超過十米,在十米和五米之間,兇手對這個孩子當面開槍!
這個孩子眼睜睜的看著兇手殺了自己!
兇手當時所使用的子彈型號是一種獵槍子彈,並不是用的TT-33殺人,也就是和咱們之前推測的一致,兇手行兇當時是帶著一把手槍,一把長槍。
至於子彈型號和可能擊發此類子彈的長槍型號,我們已經驗證出了結果。”
聽見他這麼說,所有人的視線都望了過來。
TT-33已經鎖定了白西北,如果長槍也能證明是白西北所使用的槍型,那這個案子就沒跑了。
趙明沒有賣關子,而是直接開口:“這把長槍確實是白西北的!白康勇的犯罪團伙被抓獲後,縣局對他們的住處和窩點仔細搜查過,從白康勇的別墅、也就是白西北的臥室裡收繳出的那把長槍,我們已經對比過了,確定無疑就是這把槍!
只有再去市局的物證中心,做出彈道測試,這個證據就能固定下來!”
此話一出,所有人吐出一口氣,而後又皺起眉頭。
【1*23案】走到現在,算是已經偵破,嫌疑人也確定了。
但讓人感到不甘的是白西北現在的情況,他患有老年痴呆症,法庭根本沒法對進行審判,何談繩之以法?
許成志把手裡的菸屁股扔進菸灰缸裡,說道:“除了埋屍地之外,我們昨天一整天都在山裡挖掘,沒有找到小女孩的屍骨,不過倒是挖出了孩子們的衣服,以及衣服兜裡的摔炮和玩具。
從這些衣服上出現的破洞,我們比對了趙法醫剛才說的傷情鑑定,確實符合當時行兇的場景。
從衣服上出現的槍口,再比對三具屍骸。
我們可以得出,一號屍骸,背後和後腦勺中槍的屍骨屬於嚮明,當時他穿的是棕色的玩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