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3號,雨,連續不斷地雨。
這樣的天氣,最適合殺人。
之所以雨天適合作案,那就是一切證據都會被雨水沖刷掉,只要小心一些,沒人能抓到我,就像前兩次那樣。
早在幾個月前,我就選定了物件,那就是我同校的鄺梅。
她和我不是一個班級,但人長得漂亮,脖子很好看。
我喜歡女人的脖子,用繩子死死勒住,那種感覺,比什麼都帶勁。
每天晚上下課之後,我都會跟蹤鄺梅,尋找下手的機會,可是她每次都是直接搭乘公交車回家,所以我不敢下手。
直到7月1號那天晚上,我蹲在她們家樓下,本來打算回家,但我看見她出了門,搭乘了6路公交車。
我不知道她要去哪裡,反正跟著就行了。
但隨著公交車越行越遠,車上的乘客只剩下我和鄺梅,當然,還有公交車司機。
如果今天晚上動手的話,我很可能會被認出來。
於是,我在北郊幸福路下了車,這是倒數第二個站。
然後,我就一路跑著,在雨中追著公交車。
因為這樣,可以證明我是在中途下的車,事後,警方追查起來,就不會懷疑到我的身上。
但是,公交車根本沒有沿著既定路線行駛,而是直接開過了汽車站。
半個小時後,我看見公交車停在一處山坡的邊緣。
我從車尾繞過去,看見那個公交車司機正在強*暴鄺梅。
鄺梅使勁的掙扎,拼命的反抗,司機就站起身來,用腳踹她的腦袋。
但鄺梅始終不從,司機就打的越來越厲害。
我就一直在旁邊觀看著,直到司機施暴之後,他發現鄺梅的身體沒動彈了。
這個狗東西的慌了神,他以為沒人看見,不知道我目睹了他的行兇過程。
公交車一直往前開,我就一直追。
但時間不長,不然我也追不上,也五分鐘後,公交車開到了一處廢棄的植物園內。
我看見司機把鄺梅的屍體搬下車,扔進了植物園的廢井裡。
那枚蝴蝶髮卡,是我在公交車上撿到的,而且司機的水杯,我也拿走了。
這是一個惡作劇,因為我想看看,要是被人抓住殺人的把柄,他有多麼慌張。
從那以後,我偶爾就會搭乘這趟公交車,一直觀察司機的表情。
不過,這人也很厲害,一直沒跑,到現在,他還開著六路公交車,只不過保溫杯換了一個新的。
我不知道這幾年裡,他有沒有繼續殺人……
審訊室裡,蘭漢文平靜的敘述著這件事,語氣沒有一絲波瀾。
羅銳很想問問,這是不是他的幻覺,畢竟從這之後,蘭漢文就生病住院了,這是事實,醫生也有診斷結果。
也就是說,人還是蘭漢文殺的,但說的這一切都是他憑空想象出來的。
不過想要證明也很簡單。
只要找到那個司機,找到植物園的廢井,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蘭漢文抬起頭來,眼裡已經放棄了掙扎,他重重的點了下頭。
“我承認,是我殺了汪家玲,當時,我並沒有精神病發作。”
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