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大清早天氣灰濛濛,七點一刻尋媽李紅王尋臥室,看到王尋還趴在被窩熟睡,直接上手掀開被子扔在一遍說著:“兒砸,起床了,你歡哥帶來了個女歌手。”
王尋睜開慵懶的眼睛,撓撓亂亂的頭髮,伸個懶腰,打個呵欠,看著老媽一臉問號的說道:“歡哥?女歌手?這之間有必然的聯絡嗎?”
“嘿,這孩子,前天不是你說給人說好的嘛!別墨跡,我幫你約的女編劇下午就到。”尋媽說完轉身就走留下還在打著哈氣的王尋。
王尋好像感受到了燕京冬季的物理考驗,快速的下地把衣服穿好,小跑到衛生間開始洗漱,看了看這過了腦門快到眉毛的頭簾,自言自語:“哎,再過幾天,就該剃頭了。也不知道,這剃頭影響不影響我舅舅啊,剃頭時候可是正月啊。”好吧,真正的俗語是正月不遞頭——思舊。
洗漱完的王尋對著鏡子看了看,好像儀容儀表不是很失禮,就慢步走到客廳。一進客廳就看見餐桌上坐著兩男兩女,尋爸王文友邊喝著小米粥邊看著報紙。尋媽李紅在招待客人,一回頭看到王尋洗漱完了,就趕忙喊道:“兒子,快點過來吃飯,你歡哥7點就來了。說是把人帶過來,就一上午時間,趕緊給人家把歌選了。”
“大家早上好!不對啊,我包子呢?為什麼沒有主食啊?”王尋坐下看著自己碗裡的粥和麵前的鹹菜還有雞蛋有點不太滿意的說道。
“吃火燒吧,包子今天起晚了,賣沒了!”尋爸王文友說著把火燒的盤子往前推了推。
“火燒也行吧。”王尋說著就拿起一個火燒咬了一口,發現是芝麻鹹味的,於是滿意的點了點頭。
“小師弟,來,師兄給你介紹下啊!”劉歡師兄放下嘴裡的火燒,拿起桌上的餐巾擦了擦嘴說道。“這是譚晶,總政歌舞團獨唱女歌手。我也是97年認識,覺得還沒有首成名曲,這不浪費這條件了嗎?”
王尋把目光移向正在優雅的用勺子小口喝著小米粥的年輕大魔王,只見年輕時候的大魔王一身軍裝,面帶英氣,和曾離、俞飛鴻屬於同一型別的氣質美女。
他隨口說道:“譚晶姐,我就不叫阿姨了。怕把您叫老了。別吃太飽了,一會去我錄音室裡試試音,看看您的舒適區。”
“哦。王尋弟弟,你好,要不咱現在就去吧。”譚晶顯然有點意外的楞了一下,慢慢的拿起餐巾擦了擦嘴上殘留的粥跡,心想“這說話方式哪裡像是14歲的孩子。”
“不急,先吃,一會您還得開嗓,至少半個小時的時間還有。歡哥,你一會一起去提提意見啊,我準備的是首大歌,不知道合不合適。”王尋開著玩笑道。
“嘿,你可算寫大歌了,怎麼來的,之前沒聽你說啊。”劉歡因為和王尋太熟了,太知道王尋喜歡什麼型別的歌。
“這歌是之前寫給大毛師姐的,聽宋姐的《好日子》來的靈感,結果歌寫完,她跑加拿大去了!”王尋吐槽大毛師姐。
“嘿,那可撿著了還,不錯不錯!慢點吃,別急!”劉歡關心道。
“嘿,歡子你不用管他,他吃飯就跟打仗似的,就好像別人要搶他。”尋媽李紅插話道。
“媽,準備授權合同啊。
晶姐是總政獨唱,咱們就別收費了。
歡哥的面子還是要給的。
這歌就算送晶姐了!”王尋吃完飯擦著嘴隨口說道。
“行,歡哥承你這人情啊。”劉歡樂著說道。
“別啊,歡哥,我這有錢的。”譚晶有點不好意思。
劉歡拍了一下她對她說道:“沒事,鬧鬧家有錢,再說他一般不給外人寫歌,送你就是把你當朋友,以後有事記得還人情就行。”
譚晶畢竟現在才畢業剛進總政確實是囊中羞澀,也就半推半就的點頭記下了。
“對,歡子說得對。我這去列印合同去,然後讓孩子簽字蓋章,我還得印個監護人的章。”尋媽李紅起身去準備去了。
“媽,一會送錄音室就行!”王尋衝著已經進書房尋媽喊道。
“知道了,一會順便把泡好胖大海也給你們送去。你們慢慢唱!”尋媽李紅聲音從書房中傳來。
“晶姐,跟我來吧,我這樣是剛醒,身體還沒活動開,一會到裡屋得熱熱身。”王尋看到譚晶停下了吃飯,就起身指著錄音室的方向說道。
“麻煩了,小尋。”譚晶有點羞澀的說道。
“嘿,你們倆等等我啊,我這馬上。”歡哥看著走遠的倆人說道。
“歡哥,你知道地方,自己過來。”王尋邊走邊做手指操,畢竟一會要用到電子琴。民樂樂器王尋基本也就會個古箏,這歌古箏談湊就不那麼歡樂了。
一進錄音室開啟燈,王尋就蹲到錄音臺下面。熟料的輸入密碼開啟自己的保險箱,取出裡面一本列印的樂譜,封面名為《未演唱》。
全部是王尋這些年註冊完版權還沒授權出去的歌,翻找目錄找到H,找到《好運來》的位置,抽出歌譜遞給譚晶。
“先看看歌詞,這個調找你的舒適區,我這譜是按大毛師姐嗓音舒適區寫的。”王尋微笑著說道。
“嗯,好,我先看看詞。”譚晶看著樂譜回答道。
“嗯,我去給你伴奏,先開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