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後,顧雪氣得打電話給母親告狀。
她母親叫吳清,是個非常強勢的女人。
吳清對待顧熙很嚴格,對顧雪卻是寵愛得很。
得知顧雪居然被顧熙身邊的小妖精打斷了腿,她當即在電話裡表示要回國。
還讓顧雪報警。
顧雪掛了她的電話後,果斷報了警。
於是,秦婠再一次被請到了警局。
警局的人已經見識過她的厲害,這次都很警惕。
負責審問的是一名女警,她一直板著臉,看起來就有點兇。
上午跟秦婠談話的警察,剛好是她師兄。
知道師兄被秦婠欺負過,她一看見秦婠,臉色就很臭。
一開口就是審問犯人的態度。
“姓名?”
“你不知道?”
“問你就答,老實點兒!”
“憑什麼?”
秦婠不是個好性子,屬於典型的軟的未必吃,硬的絕不吃。
你若是態度好點兒,她心情好了或許會好好跟你說。
要是態度不好,那就抱歉了。
她的態度絕對更不好。
女警想要公報私仇,秦婠哪能讓她給欺負了?
她不欺負人都不錯了。
因為秦婠一直不肯好好回答,女警的臉色更臭。
她鐵青著臉質問:“有人報警,說你打斷了她的腿,你要怎麼解釋?”
秦婠當然不會老實解釋,她只說了四個字:“我要報警。”
女警很不滿,但是出於職責,還是問道:“為什麼想報警?”
秦婠當著她的面就說:“有個女警官利用職務之便,想要屈打成招,欺負我一個小老百姓。”
突然被扣了一口鍋的女警:“……”
我不是!
我沒有!
你別胡說!
她氣得站起來:“謝婠!你別想胡攪蠻纏!我現在說的,是你打人的事!”
秦婠坐著不動:“我什麼時候打人了?你親眼看見的?有證據嗎?人證物證在哪兒?不要以為你是警官就可以隨便汙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