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十月二十五。
星期六。
距離宋到來這個世界已經四個多月。
手上有七位數的存款,工作不用那麼牛馬,身邊美女環繞,嗯,儘管只是朋友。
住著不錯的房子,開著不錯的車子。
昨天確定入股菲揚樂章,更是成了公司的第二大股東。
公司不上市,不需要對外公佈財報。
也不用出現在公司股東名單上,舒舒服服的每年拿分紅。
要不了多久,就將成為一個小小的有錢人。
胡偉跟孔曦的事業很順利,接下來他打算除了給林菲“寫歌”之外,暫時躺平一陣子。
好好休息休息。
不過就在今天早上,突然收到一條資訊。
備註是“討厭的表妹”。
是原主舅舅的女兒,今年正在上大二。
名叫蕭憶萱,不知道是不是她爸年輕時處過一個叫“萱”的姑娘。
反正原主挺煩這位表妹的。
從小就是個磨人精,還經常嘲笑他是舔狗。
那沒事了。
其實也沒那麼煩。
是個說實話的好姑娘。
蕭憶萱發訊息過來,說哥你現在變化怎麼這麼大?都成大明星了,我經常和同學吹牛,說你是我哥,我爸問你過年要不要來粵州?
宋到把備註改成“蕭憶萱”。
然後回了句:“我就不去了,這邊挺忙的,代我給你爸媽還有外公外婆問好。”
“哥你咋不自己和他們說呀?這麼多年了,還沒放下嗎?”
原主記憶中,是有點埋怨外公外婆的。
升高三暑假,外公生病想念女兒外孫,想要讓他們一家三口過去。
原本的計劃,是一家三口出國旅遊。
從小就跟外公家不怎麼親的原主死活不去,其實是想留下來找苗秀玩。
爸媽也沒勉強,決定開車過去,就當自駕遊了。
原主因此躲過一劫。
但還是沒能躲過後面的。
一看就是命運多舛……
宋到想了想,回覆道:“我怕他們看到我資訊會難過,有空我會去看看他們。”
“好的呀,哥你真變了!加油吧,希望你能成為更紅的大明星!我跟寢室的小姐妹每天都幫你跟那些黑粉打架!還有還有,你終於跟那個綠茶分手了,太好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