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一世,因為人社部門的牽頭,《我不是藥神》的拍攝和上映,都不可阻擋。
也不可能去改藥名,改藥企名字。
而且藥企也很清楚,等電影播出後,群情激奮。
如果自己那時候去告電影侵權,那絕對是敗率百分百,不可能贏。
甚至於,有人社部門牽頭,這些藥企動都不敢動。
現在讓拍,是捱罵,傷筋動骨,要是不讓拍,得罪了華國人社部門,那管你什麼大企業,說讓你死你就得死。
你信不信華國明年就搞個藥效一摸一樣的藥,另外取個名字,往市場上一賣?
甚至,華國直接告訴你,你想在我國賣藥,配方拿來,讓你賣三年,三年後我自己藥產,你授個權吧。什麼,你不授權?那別賣了,不談了。
所以他們得到訊息後的第一時間,直接登門送錢。
劇本這種東西,又不是什麼保密材料,隨便誰都能看得到。
他們這種企業,在這麼多部門一個好朋友都沒有,那才有鬼了,才反而奇怪了,不符合人性了。
不過,韓舟收這種錢,一點都沒有心理壓力。
這錢被他們拿去,那就是給狗了。
韓舟拿到,可以做很多事情。
比如新世界這麼大一家公司,很久沒有大張旗鼓做慈善了,正好拿他幾個億來做慈善,好名聲又做實事兒。
前世《我不是藥神》的評論區有一種論調。
藥企沒錯,病人沒錯,警方沒錯,走私也沒錯,大家都沒錯,錯的是窮病。
其實就是放屁。
所有人都有錯,生在人世間,誰還能說自己沒有錯?
你說藥企開發一種特效藥要幾億美刀,不賣高價沒錢開發新藥,所以他們高價沒錯?
那是你沒算過他們在全國能賣多少藥,能在全球賣多少藥。
格列衛這種藥,問世第一年就回本了。
這當然沒錯,問題是,各大藥企一般都宣稱,只要有一定利潤後,就會降低藥價。
實際上,早就賺的盆滿缽滿了。
一邊說會降價,一邊死命賣貴藥,俗稱當婊子立牌坊。
你說病人沒錯?
這話就有問題,一個社會的規則擺在這裡,任何破壞規則的行為都是有錯的。你可以說他們不壞是為了活命,不能說沒錯。
當然了,本來也沒人在乎他們錯沒錯,只是在所謂的所有人都沒錯這種沙雕論調中,帶著提了他們沒錯而已,這倒是避重就輕的典型,說他們沒錯,對他們反而不是好事。
就是因為他們有錯,本來不應該有錯結果有錯,才更應該有人來改變這個現實,才能改變他們的生活狀態,這才是道理。
你說警方沒錯?警方維護法律,所以沒錯?大錯特錯。警方第一要務是國家暴力機關,是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
第二要務是為人民服務。
第三才輪得到維護法律。
當三者衝突時,當選重而棄輕。國家代表著全體人民,當然是最重要的。然後部分人民,很大一部分人民都遇到問題,那就比維護法律更重要了。
要知道,法律的原則是要給每個人希望,所以才有緊急避險的說法,買走私藥何嘗不是緊急避險。
事實上,原型故事就很明白的說清楚了這個問題。
在《我不是藥神》中,程勇是坐牢,然後出來。
在原型現實中,法庭放棄了起訴程勇,所以只是在取證期間已經完成了兩年刑期,但本人是沒有犯罪記錄的。
還有就是走私沒錯。
走私沒錯那簡直是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