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中出來,李明先撥通他爸秘書的電話,把事情添油加醋地說了一通。
接著,他又打了幾個電話,只說一句同樣的話。
“我被人打了,你到人民醫院等我!”
“這狗日的張濤,我一定不會放過他的!”
往人民醫院的路上,李明一直罵罵咧咧著。
自碰上張濤以來,他竟然接二連三遭辱。
前二次吃狗屎的事,他是說都不敢說出來。
這一次更是當眾受辱,把他書記公子的面子全給掉光了。
這口氣,他又如何咽得下呢?
“李鄉長,先忍一忍。”陳劍春勸慰道。
“今天這情況,王市長在場,整個學校的師生幾乎都是幫張濤的。”
“你要是再搞什麼事,就是有理,也會變成無理的。”
“要不是朱儁義那老傢伙把市長喊來,哪裡會出這種情況呢?”
陳劍春趁機掀風點火道,“今天明明是學生先動手打人,他竟然顛倒是非,一開口,就指責是你們鬧事的。”
“這老傢伙,這次動幹部,老子非要我爸把他弄下來不可!”李明惱恨道。
陳劍春神色一喜,繼續討好道,“張濤這次落榜後,肯定還會過來複讀的。”
“那時他的十指幫也散了,要收拾他的機會還不是多的是。”
“去你媽媽的!老子還能忍到那個時候嗎?”李明咬牙切齒地怒吼道。
“我要報復!我要把他整殘!我要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捱罵的陳劍春訕訕地不敢接話。
他有自知之明,自己是沒有能力幫李明出頭報復的。
在金利來服裝店前,陳劍春討好地說:“李鄉長,你等我一下,我幫你買套衣服過來!”
李明看了看身上的衣服,髒兮兮的,還被撕扯得破爛不堪。
他點點頭表示同意。
不一會兒,陳劍春花五千多元抱了一套衣服出來。
“小江,先去新華酒店!”李明衝司機喊道。
“不去醫院了?”陳劍春關切地問道。
“不去了!去醫院丟醜啊!”李明不耐煩地說。
“還是去看看吧!這樣放心些!”陳劍春勸慰道。
李明揮了揮拳頭說:“只是一些表皮傷,不礙事!”
他的傷看起來挺嚇人,其實並不嚴重。
學生打人,再怎麼著,有輕重之分的。
“那…那我現在去買些跌打損傷的藥過來。”陳劍春殷勤道。
他不放過任何巴結討好書記公子的機會。
“要小江去買就行,你陪我到賓館去。”
李明對陳劍春的表現有些滿意,說話的語氣也柔和多了。
“李鄉長,對李鳳那個丫頭,還滿意吧。要不我叫她過來陪陪你?”陳劍春諂媚道。
他深知李明品性與愛好,一到房間,便再次獻上自己的賄賂。
“行!這個妹子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