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點半回的家,冷冷清清的大四合院空無一人,到東側的小廚房拿了扁豆,我躲在院中央香椿樹蔭下的石墩上一顆顆摘著扁豆。我會做飯,但炒出來的菜沒有爸媽炒的好吃,所以每次我都提前將菜洗好切好,等爸媽回家下鍋。
晚飯是扁豆炒肉和涼拌紫甘藍。
老媽一邊吃著,一邊如往常般絮叨著:“現在我聽見結婚倆字就頭疼,好好的人,幹嘛非得搞物件?光棍就光棍唄,不結婚能死嗎?”聽著這兒,我一口飯險些噴出來,“哼,這不,過些天我們財務部的一個小同事要辦喜事,請柬都下來了,你說說,我給她多少錢份子合適?”
老爸道:“給一百還不夠?”
我媽撇了撇嘴巴:“一百?我拿的出手嗎?人家最少都給二百!”
“你淨幹那打腫臉充胖子的事兒!”老爸沒好氣道:“咱家每月拋去花銷,根本剩不下幾個錢,面子能當飯吃啊?”
老媽一拍桌子一瞪眼:“甭說我!你也沒少跟單位裡充胖子!”
“爸,媽……”我放下筷子,回屋取來一個紙包,“嗯,有個事兒我想說一下。”
“這什麼啊?”我媽不由分說地一把搶過用昨天的北京晨報裹著的物件,掀開一看,登時愣住了:“這麼多錢?你哪來的?一二三四五……好傢伙!將近兩萬塊錢啊!”我爸也面色一呆,責問的視線打到我臉上,“說,怎麼回事?”
我原原本本道:“是這樣,今天我在學校不遠的工地裡看到幾個民工從地底下挖出一件明清牌,成色不錯,就用一百八十塊錢和那塊手錶換了回來,然後又跟琉璃廠賣掉了,這一萬八就是。”
老媽倒吸了一口冷氣:“翻了一百倍?好兒子!你可真夠能根兒的啊!”
能為家裡分擔些困難,我心裡是很滿足的。
但父親卻並不像母親那般高興,他面色一整:“小靖,以前我沒有明確告訴過你,但今天你聽好了,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今後,不許你碰古玩,這裡面學問大了,不是你玩得轉的。”
我隨口嗯了一聲。
或許是看出了我的不以為然,老爸厲聲道:“我沒跟你開玩笑!聽見了沒有?”
我媽對我使了個眼色,“你爸說的對,以後別碰這些亂七八糟的物件。”
“知道了。”我嚴肅答道。
父親之所以這般鄭重,還要追溯到我爺爺那輩上。爺爺是靠著變賣了幾件祖傳古董起家的,之後,便走上了收藏的道路,低價買,高價賣,有點做生意的味道。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幾次打眼,讓我爺爺賠光了全部家底,幾乎落到身無分文的地步,鬱鬱而終。
臨走前,爺爺留下了一條家訓:不許碰古玩。
我爸是個大孝子,自那以後,對收藏極感興趣的他便只看不買,沒帶回家過一件。
我不願糾纏在這一話題上,忙將白天遇到鄒月娥和她要租房子的事情跟母親說了說。
“哦,成,我晚上給劉嬸打電話幫她問問。”
我爸卻一皺眉:“鄒月娥在你們公司口碑不好吧?”他看看我,沒再說下去。
我明白老爸的意思,確實,鄒月娥有時會給人一種生活作風不檢點的感覺。
“多個人,多條路。”我媽好像也不是很喜歡她,“能幫就幫一把,指不定哪天有用到人家的時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