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老闆倒不是在乎能賣多少錢,而是這東西能證明他去過地宮,稍稍彌補了手機拍照失敗的遺憾。
休息了兩天,閒不住了,他就回到了潘家園的店鋪,把這隻鐲子放進了展櫃裡最顯眼的位置。
侯老闆沒有給鐲子標價,因為他根本沒打算賣,就是用來顯擺的。
李公子高攀不上,但至少有了這隻鐲子,也算是對這一段經歷的紀念。
潘家園裡人來人往,熱鬧非凡。
時不時有人進他的鋪子來看東西,偶爾有人會問起這個鐲子,他的興頭就上來了,一頓唾沫星子,說起了千佛溝的地宮墓穴,以及裡面的鬼王和殭屍。
聽者往往一笑,豎起大拇指,誇讚道:“老闆你可真會跟熱點,網上剛出的熱搜,你這兒就有鐲子賣了!”
當聽說他親手幹掉了幾十只殭屍的時候,聽者更是哈哈大笑,說:“老闆,你殺過豬嗎?我拉幾十頭豬來給你殺,你要是能半天給我全殺了,我就信你幹過殭屍。”
他越是這麼說,別人就越以為這鐲子是假的。
侯老闆不以為意,反正他也不打算賣。他也知道人們不信,他只是喜歡說,過一陣兒不說,就渾身難受,就怕自己是在做夢。
事情在潘家的同行裡傳了出去,卻傳變了味。
隔壁鋪子的楊老闆過來問他:“老侯,聽說你幹了殭屍?”
侯老闆還點頭:“是啊,幹了幾十個呢!”
楊老闆眼裡露出一絲淫魅的笑:“真的啊?殭屍什麼滋味?比夜總會的妹子帶勁吧?”
侯老闆才知道他在說什麼,臉一板,一臉正氣地說:“老楊,說什麼呢!玩笑不帶這麼開的啊,我可是九死一生才逃出來的。再說了,我是正經人,不去夜總會。”
“好好好,你是正經人,正經人誰去夜總會,”楊老闆笑道,“正經人都抽菸喝酒幹殭屍呢!”
“老楊,過分了啊,開玩笑也要有個度,再開玩笑我可下逐客令了啊!”侯老闆說。
“行行行,不開玩笑了。”楊老闆說,“你那鐲子給我看看。”
侯老闆就把鐲子拿出來,放在桌上的絨布上。
楊老闆只看了一眼,眼睛就放出了光。同行哪有不識貨的。
“老侯,你可以啊,東西是好東西,可你編的故事也太邪乎了,要是編個像樣點的,準能賣個高價兒。”
“故事不是編的,愛信不信吧。”
“你開個價兒吧,東西歸我了。大家同行,別太離譜就行。”
“不賣。”侯老闆斬釘截鐵地說。
楊老闆一愣:“老侯,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咱倆可是同行,真人面前不說假話,別拿對付棒槌那一套來對付我。說吧,要多少錢?”
“不賣。”侯老闆一把奪回鐲子,小心地收起來,“為了這東西,我差點死裡頭。我不缺錢,就是留個念想,不賣。”
楊老闆撇撇嘴,說:“好,老侯,你牛!你有種!我實話告訴你吧,不是我要買,是有人看上了你的鐲子。你開個價,只要不太離譜,儘量往高了開。”
侯老闆說:“老楊,你沒聽明白還是怎麼滴,我說了不賣就是不賣,不是錢的問題,誰來也不賣。”
楊老闆冷笑一聲:“這位爺你恐怕得罪不起。今天我來問,你還能賣個好價錢,等明兒他親自來了,就不是那麼好說話了。我怕你財貨兩空,保不齊連這鋪子都開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