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藝人,雖然名氣不是很大,但怎麼說也是創世娛樂公司辛辛苦苦培養出來的。
現在說走就讓走了,這不表示,以前的努力與付出都白費了?
不過,對於舒曉峰的決定,林書瑤卻又不敢多說什麼。
畢竟,她也只是一個打工的。
她的工作,就是絕對的服從舒曉峰的指示。
經過一番折騰之後,最終留下的藝人,不到一半。
剛好十人。
“好,既然你們選擇留下來,那我舒曉峰,一定會盡最大的努力,讓你們紅過半邊天!”
看著沒有人再走,舒曉峰重重的開口道。
接下來,就是籤合同。
這些藝人,之所以沒走,其實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實力不夠。
哪怕離開這裡,他們也無法得到更好的工作。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留在這裡。
畢竟,隨著一半多的藝人離開,這無疑給了他們不少的機會。
一個個藝人,旋即開始籤合同。
而簽完之後,舒曉峰點了點頭,旋即道:“你們一共十個人,而我,剛好也準備了十首歌。”
“你們一人挑一首適合自己唱的。”
“當然,若是都沒適合的,也不用慌,歌,我會繼續寫,直到你們都能夠唱得了。”
聞言。
一眾藝人臉上露出古怪的神色。
振興集團的公子哥,竟然會寫歌,他們怎麼從來都沒有聽說過?
雖然表面在迎合,但絕大部分的藝人,內心深處還是深深的鄙視。
若不是對方是自己的老闆,他們分分鐘要翻臉。
這都把他們當什麼了?
有這麼欺負、侮辱人的嗎?
“零一,將歌曲傳閱一下。”
舒曉峰揮了揮手,隨意的道。
“是,少主。”
輕點了點頭,旋即零一便是從口袋裡面將舒曉峰剛剛在車上用了半個小時寫的十首歌拿了出來。
這十首歌的歌名分別為:
你一定要幸福啊、斷橋殘雪、玫瑰花的葬禮、娘子、東風破、信仰、2002年的第一場雪、飛得更高、真的愛你、我們不一樣!
這些藝人接過手上的歌譜之後,因職業的原因,低聲的按照著曲子喃哼了起來。
然而,這一喃哼,卻是令得他們臉色大驚。
那節奏太好、太順了。
不論是語調、作詞、作曲,宛如渾然天成似的。
全部恰到好處。
“少主,這……這歌是你作的?”
其中一名藝人,在將整首歌哼完之後,臉色早就已經露出了震驚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