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孃她好些了嗎?醫生有沒有說,什麼時候能出院?”
陸陽問來找他請假的陸有仁道。
距離上一回陸家和郭家的親家母互掐,在派出所調解室裡公然潑婦罵街,互扯頭髮,被批評教育24小時。
又過去了個把來星期。
這個把來星期,陸陽的這位大伯孃,從派出所出來以後,就住進了醫院,而且直到現在都還沒個準信,能不能出院。
當然,這不是被打的,就派出所裡面跟親家母互掐的那點傷,連皮都沒破,也就掉了幾把頭髮而已。
真正的傷,是心傷,是心寒,當孃的為了兒子出頭,在前面衝鋒陷陣,甚至還在捱打,兒子卻不僅不幫忙,還在後面看戲。
完了,不僅不感激,還嫌她多事。
你說氣不氣?
關鍵是第二天,當兩個互掐後,一晚上沒睡,像鬥雞一樣睜著一雙猩紅的眼珠子的親家母,從派出所裡面被放出來以後。
被一個訊息給雙雙打懵了。
首先,已經離婚的陸有禮,郭阿珍這小兩口,居然復婚了。
時間好巧,就是昨天下午。
也就是說,昨天上午剛在派出所調解室裡面調解完,親眼目睹自己的母親和對方母親大打出手,雙方辱罵,抓臉,薅頭髮,喜提24小時拘留後。
嘿,小兩口居然就想通了。
出了派出所左轉,直接去民政局,把婚給復了。
不對,這不皆大歡喜嗎?
好訊息啊。
若這小兩口不離婚了,那這丟失的2萬多塊錢,豈不就不用再爭執到底歸哪一方,由哪一方來籤這個字,領這個錢?
反正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嘛。
有道理。
確實很有道理。
陸陽他這個大伯孃,還有陸有禮的那個老丈母孃。
她們起初也是這麼想的。
哪怕是昨天剛互掐完,頭皮現在都還疼,臉上也火辣辣,那都是對方給抓的血印子,但當得知兒女已經復婚,她們在經歷起初的心有不快,還有埋怨以後,很快又接受了現實,互相間居然還挺禮貌的打起了招呼,畢竟這婚既然不離了,少不了以後雙方還要互相串門子,走親戚。
可不得把這破破爛爛的關係,給稍稍再縫補一下?
再說了,她們很可能還要生活在一個屋簷下。
為什麼?
當然是跟著兒女享清福啊!
陸有禮他娘這邊,雖然有五個兒子,兩個閨女,但大兒子陸有禮是個悶葫蘆,白天加上要管在廠子裡的一攤子事,整天都不在家裡,而大兒媳婦之前剛嫁進來那幾年,沒少在她惡婆婆的手上吃苦頭,現在當家了,做主了,而她這個婆婆喪夫了以後,反倒成了寄人籬下的一方。
總之就是跟著這個大兒子,大兒媳婦住,她渾身都不自在,哪哪都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