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是太過分了的話,比如說,以此為要挾,想讓自己同意讓女兒給他當情人。
那絕對萬萬不行。
除非這姓陸的小子先離婚,不然的話自己絕不同意,女兒就這麼沒名沒分的跟著這小子。
陸陽才不管這便宜大姨心裡面在想些什麼,會不會聽了自己還要提條件,有些不痛快。
直接已經豎起一根手指來道:“合同簽訂以後,生效時間是在一個月以後,在這期間,一個月的時間,是我們用來製作廣告的時間,我的要求也簡單,廣告由你們來拍攝,錢我來付,畢竟專業的人才能做專業的事情,我相信,以貴臺的實力,不至於聯絡不到拍攝廣告的導演吧?”
就這?
杜媛媛一聽,立馬臉上就像展開了一朵雛菊一般。
什麼也別說了。
這哪是在提要求,簡直就是在送錢,又送人情。
有能力投放500萬電視廣告的一家企業,準備要精心打造的一支廣告,肯定一定預算低不了,而全權委託給他們省臺來製作的話,不提這其中導演人情,就是勞務費,那也不少啊!
只能說,乖女兒這秘書沒白當,果然是乖女兒的心上人,不然這便宜哪能漏給自己?
於是立馬聲音有些激動道:“沒問題,陸老闆請放心,交給我們省臺好了,我們省臺有長期合作的國內專業導演,這方面資源很豐富,保證能拍出令陸老闆你滿意的廣告出來,只是這廣告經費的話,陸老闆,不知道您有什麼想法?”
在她看來當然是多多益善。
廣告投放,這500萬,是屬於臺裡的,她還不至於去貪汙,但是拍攝廣告的經費,她作為牽線搭橋的中人,到時候接下這支廣告的導演,不僅要欠她一個人情,按照行業規矩,還得要自覺的給她包一個紅包。
說白了,其實也就是回扣,但這都是理所應當的潛收入,不算違法,她也能收的心安理得。
換句話來說,這支廣告的經費越多,接著這支廣告的導演給她的紅包也就可能越豐厚,你說她該不該關心?
畢竟誰也不會嫌錢多,對不對?
陸陽笑著道:“杜副臺長的承諾我當然信得過,只是我這邊還有一個小小的要求,我希望能夠找李連杰先生來拍攝這支廣告,並且請他來做我們產品的代言。”
國內目前家喻戶曉的華人明星,能稱得上天王巨星的,一個是成龍,一個是李連杰,一個是鄧麗君,前面兩個都是功夫巨星,後面一個是唱歌的。
成龍的話,首先,名氣肯定是最大,但架不住有一個代言殺手bug的存在,就跟那死神來了一樣,凡是被他代言過的產品,最後都沒有好下場。
不是產品沒了,就是公司沒了,兩個裡面總有沒一個,倒閉的倒閉,沒落了沒落,反正就跟個魔咒一樣。
加上這個時期,陸陽已經透過自己的訊息渠道,得知段勇平離開小霸王公司以後,新建立的步步高公司已經在聯絡這位功夫巨星,準備請這位功夫巨星來代言自己即將推出的步步高學習機。
那陸陽就更沒有這個心思了。
再怎麼說,這家步步高公司裡面,他也是有股份的,沒有必要去撬自己的牆角。
可是不撬牆角是一回事,不代表陸陽就已經放棄了,不準備跟這位兄弟公司打一打擂臺。
不僅要打,還要打贏,既然是這樣的話,那請的明星代言,就不能太掉價。
思來想去,陸陽最後只想到了李連杰和鄧麗君。
前者是同成龍一樣的功夫巨星,而且去年剛上映的黃飛鴻在香港票房大賣,讓對方的人氣攀升到了頂峰,加上又是內地人。
絶対是最適合的小天才學習機代言人。
至於鄧麗君的話,人美歌甜,俗稱甜歌皇后,但是因為是彎彎人,而且不長命,請對方來代言,風險指數會比較高,暫時只能居一個替補的位置。
陸陽主要還是中意李連杰,可是想請到李連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對方目前仍還在香江拍戲,未必願意接你一個內地的代言就特意的飛回來,而且除了代言,又要拍攝廣告,耽誤很多時間不算,有這時間,說不定人家又能出一部新戲。
陸陽不是娛樂圈的人,也沒有功夫去慢慢磨,不遠千里跑去香江說服李連杰,還是那句話,專業人士幹專業的事情,他出錢,只要錢到位了,有的是人來替他擺平這中間的環節。
至於擺不平?
哦,那就沒辦法,換人合作唄,只能跟這便宜大姨子說聲對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