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我要喝水。
我從床上坐起來,找了一瓶水喝了個精光。
啊!頭又痛又暈,鼻子還有點痛。哦,對了,昨天晚上好像喝了很多酒,之後發生的事情,我已經什麼都記不清楚了。
宿舍的其他三個人去哪了?他們的被褥都整整齊齊的。我給他們打電話,不是關機就是無人接聽。
現在幾點,我看了一下手機。早晨五點半。
我記得昨晚和宿舍的哥們們一起去學校附近的KTV唱歌,包了一個房間,準備從夜裡十二點到凌晨六點唱個通宵。
桌子上有個黑色塑膠袋,裡面有幾罐啤酒,看來是在KTV裡喝酒剩下的,然後我就帶回來了。
我掏了掏衣兜,有張超市的購物單,我只買了兩箱啤酒。兩箱啤酒,四個人,估計都喝醉了。
我洗了把臉,才發現自己的手上有血色的痕跡,衣服上也是。這是血嗎?
我翻開手機,發現自己給一個女生髮了一條資訊,我喜歡你。那個女生我是很喜歡,可是我居然酒後給她發了資訊。讓人驚喜的是,她給我回復了,我也是。
她同意了?
手機響了,是六點的鬧鐘。我為什麼會定這麼早的鬧鐘,哦,對了,每天六點都會和那個女生一起去晨跑。
她已經在操場了,我剛過去,她就牽著我的手。
“昨天你們唱的嗨不嗨?”
“你怎麼知道的?”我說。
“當然是你告訴我的了。還給我發資訊,喝的不少吧。”她說。
我突然想起來,她早就是我的女朋友了。看來夜裡我喝的真不少。
既然KTV通宵規定時間是十二點到早晨六點,為什麼我提前回了宿舍?現在已經六點多了,假如那三個人在KTV裡,也會被服務員通知時間到了。
“想什麼呢?”她問。
“沒什麼,我要去KTV一趟。”我說。
我們昨天訂的包間是多少號?我記不清了,去問了服務員。他領我去了包間,那三個人躺在沙發上,一動不動。
“喂!醒醒!該走了。”我推了推他們,都睡得很香……
我喜歡醉,更喜歡宿醉,因為我迷戀那種沒有注意力去想任何事的灑脫。即使我喜歡這種醉的感覺,可終有清醒的時候。
我們四個人都回到宿舍,兩個人睡了,一個哥們跟我說了經過。
原來我們邊喝酒邊唱歌,越來越興奮。然後我就給女朋友發了一條資訊,之後我就被自己的話筒打到了鼻子,血流不止。我吵著要回學校,他們七手八腳的給我裝了幾罐啤酒,把我塞進了計程車。
她收到我的資訊,給我打電話,我沒聽見。她給哥們打電話,然後她就去了校門口等我,幫我叫醒宿管大爺,開啟了宿舍大門。
事情也大概就是這樣了,我太困了,還是什麼都不管,接著睡吧,有什麼事醒來再說。